济南市出台行业专项疫情防控工作操作规范 规范八类场所(人群)疫情防控操作

2020-02-03 07:31:58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李雪梅

责任编辑:田艳敏

  本报2月2日讯 记者今天从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了解到,我市出台了《行业专项疫情防控工作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对通道入口,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村),公共场所,城市公共性、运营性交通工具,易感人群,企业单位等八类场所(人群)进行疫情防控操作规范。

  从机场、火车站和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等通道进入济南境内人员,须逐一测温登记,有发热迹象者按操作规范处置。

  机关事业单位在复工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员工假期动向,对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可在复工前先居家隔离,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岗。从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回或途经上述地区返回的员工可暂缓返岗。

  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复课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学生假期动向。从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回或途经上述地区返回的学生可暂缓上课。复课前,发挥“互联网+”网络资源优势,引导师生、家长开展网络教与学。

  济南市出台行业专项疫情防控工作操作规范 规范八类场所(人群)疫情防控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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