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涉疫情案件一律从严从快依法打击 编造与疫情有关虚假信息将被依法处理

2020-02-15 06:49:03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陈彦杰

责任编辑:颜甲

  社会秩序良好,是民心所盼,也是疫情防控期间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但是大战当前,仍有个别人员不遵守防疫规定,借机发泄不满情绪,甚至寻衅滋事,严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还有的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故意隐瞒自己的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违反隔离、治疗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同时,也有部分网民故意制造、传播谣言,混淆视听,引发恐慌。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1月31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依法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的12类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公安机关表示,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严查严处。

  不配合疫情检查妨害公务,判刑10个月

  2月12日上午,莱芜区人民法院公开 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山东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邓某昌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月3日上午8时许,邓某昌酒后未戴口罩欲进入莱芜区杨庄镇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厂区被拦,随后殴打前来劝阻的工厂工人于某、吴某。报警后,莱芜公安分局民警徐绍云带领辅警出警制止,邓某昌又对徐绍云进行殴打,手扇其面部3巴掌,撕扯其警服,随后邓某昌被民警强行控制。

  隐瞒省外返济行程,拘留罚款

  《通告》第四条指出,对不服从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或者所属单位指挥安排,不如实告知重点疫情地区行程及疫情人员接触史,严重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面对Ⅰ级响应下出台的《通告》要求,有些人竟然公然违抗,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1月23日,历下区和平路1号某单位宿舍楼,房主郝某霞,她的哥哥郝某江、嫂子陈某林自驾车,载着80多岁的母亲牛某珍从外省来到济南,住在郝某霞的住处。

  其间,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向郝某霞落实是否有外省亲属到济南的情况,郝某霞均隐瞒了该情况。郝某江、陈某林也没有主动向居委会报告从外省来济南探亲情况。导致社区居委会无法及时统计社区人员行程情况,重复走访调查浪费大量人力物力。

  历下公安分局甸柳新村派民警依法将郝某霞、郝某江、陈某林传唤至派出所,三人对自己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2月14日上午,历下公安分局给予郝某霞行政拘留治安处罚,对郝某江、陈某林分别给予罚款200元治安处罚。

  在疫情检查站寻衅滋事,拘留罚款

  我省启动Ⅰ级响应后,大多数群众都能从大局出发,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接受疫情检查站点的检查登记等工作,但也有个别人逞能,不但不配合工作,甚至谩骂、殴打疫情检查站工作人员,妨碍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工作。

  《通告》第二条指出,对不服从、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采取防控措施,甚至辱骂、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1月31日17时许,平阴县的尹某文开车经过中桥口村牌坊处设置的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执勤点时,因执勤村民霍某未及时拿掉挡路的板凳,尹某文摇下汽车玻璃对霍某进行辱骂。随后尹某文回家放下车,再次返回执勤点对霍某进行辱骂,严重影响了防疫执勤点的正常工作。

  2月1日,平阴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尹某文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及时从重处罚,给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一个稳定有序的工作环境。

  《通告》第八条指出,编造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1月24日晚,王某民与同学酗酒后,于当晚11时39分许,在市中区小纬六路86号2号楼5单元楼道内,拨打110电话,谎报警情,谎称在某洗浴中心店内存在肺炎病人。民警经了解,某洗浴中心未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市中公安分局杆石桥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民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7日晚,赵某妹在本村同学李某展家吃饭,一块吃饭的还有王某鑫、韩某青。回家后,王某鑫通过微信与赵某妹开玩笑,赵某妹遂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大哥刚从武汉逃回来”,并配图王某鑫的照片。当晚引发其微信好友10多人点赞,因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经王某鑫提示,赵某妹自行在朋友圈中删除此信息。

  后经落地核查,民警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赵某妹及一同吃饭的王某鑫等人均未去过武汉,也没有疑似疫情。1月28日,长清公安分局平安店派出所依法给予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赵某妹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本报记者 陈彦杰)

作者:陈彦杰

责任编辑: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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