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下发通知——餐饮服务可有序逐步开放堂食

2020-03-07 06:33:50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刘芳

责任编辑:尹昂

  本报3月6日讯(记者刘芳)今天记者从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获悉,根据省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的通知》(第210号),我市为低风险地区,恢复餐饮企业堂食经营已具备基本条件,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可有序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可逐步向社会开放堂食。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促进餐饮企业堂食经营的指导意见》,对堂食经营条件、用餐人员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营业场所管理、采购和加工管理、落实管控和服务责任六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记者了解到,餐饮企业若想要开放堂食,需要具备相应堂食经营条件。必须建立信息告知制度,让每名员工了解全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通知员工填报健康信息表,取得相应的健康码;堂食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单位疫情防控组织,提交疫情防控方案;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照;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企业,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对于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必须在入口处设立临时隔离区域;必须备好测温计、口罩和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在用餐人员管理方面,用餐人员要通过“济南云+健康易通行”系统获得的相关信息进店消费;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区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或区指挥部指定机构报告;除就餐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不戴口罩拒绝进店;要求宾客就餐要保持1米的距离,选择安全的“分餐公勺”“分餐自助”就餐形式。做到不大声喧哗,不近身敬酒,不在餐厅闲聊等;建立用餐人员可溯源制度,

  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在从业人员管理方面,从业人员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区指挥部报告;强化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应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加强外出采购人员的工作行程和所有员工非工作时段的行程管理,不去或尽量少去人员易集聚场所。

  在营业场所管理方面,明确相关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大堂食客同向而坐,大堂内圆桌顾客也须避免面对面而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每桌人数不超过8人;避免交叉感染。实行分餐分食制;及时消毒清洁。每桌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顾客。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顾客应餐前洗手。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餐饮单位不得营业。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的单位,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加强电梯管理。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共电梯。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并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戴口罩、不交谈,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

  在采购和加工管理方面,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饪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在餐饮企业逐步开放堂食的过程中,一要落实主体责任。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二要实施属地管理。市场监管、卫健、商务等部门要加强督导和服务指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作者:刘芳

责任编辑:尹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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