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1+2+N”举措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2020-03-09 06:39:11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蔡卓男

责任编辑:卢卫美
实施“1+2+N”举措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疫情发生以来,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迅速响应,第一时间采取行动,第一时间狠抓落实,实施“1+2+N”举措,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1”个保障: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拨付疫情防控各类资金7.96亿元,并设立2亿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池”,启动资金拨付应急程序,联合人行济南分行等单位,开通库款拨付绿色通道,迅速将资金拨付到市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和防疫重点领域,对各区县出现的资金调度困难,财政部门紧急库款调度支持,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2”个政策工具:用好减税降费政策工具。会同税务部门,梳理八大类37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汇编》,组织市会计领军人才梳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财税金融社保优惠政策汇编》,认真落实对受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城镇使用税减免、税款延期缴纳、社保费用减免缓缴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用好融资政策工具。发挥好2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对驻济银行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向市政府确定的优先保障企业发放的贷款,形成不良的,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对符合条件的我市中小微企业使用银行贷款给予融资费用补贴,提高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运作效率,拨付市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2500万元,争取国开行应急低息款和国家专项债券支持。

  “N”个方面:从多方面形成助力。拨付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资金3亿元,从失业保险金中预拨1.5亿元落实各项稳岗补贴政策,预拨10.5亿元医保基金确保定点医药机构及时支付生产企业货款,支持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复工复产……

  刘大坤说,财政部门将立足本职,主动担当,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两手抓、两手赢!(本报记者 蔡卓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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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卓男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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