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市安监局根据这一时期气温高、雨水多、湿度大的气候特点,7月12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济安办明电[2007]5号),对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水利工程设施、国土资源、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九大高危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这是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以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具体措施。
煤矿领域,加强对矿井排水系统的安全检查,确保防治水设施安全可靠。对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情况不清或涌水量突增的矿井,汛期期间必须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确保大雨不淹井。对不符合汛期安全生产要求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以确保全市煤矿安全度汛。非煤矿山领域,重点加强对粘土矿、铁矿和尾矿库等非煤矿山汛期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工作,加强对矿井的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大水矿山和受老空区积水威胁严重的矿山,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坚决做到先探后采。对汛期未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的矿山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专家不间断地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要督促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认真做好防雨、防潮、防高温、防雷电等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关爱生命、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实施长途运营线路“双班驾驶员”和“途中强制休息”等管理制度,严禁违章驾驶、疲劳驾驶,严禁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问题的出现;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对不符合安全运输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贮装设施,一律不得使用。水利工程设施领域,要重点加强对水库大坝和内河湖泊防洪堤坝的安全监测,加强对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和水电站大坝定检及补强加固工作,确保安全运行。国土资源领域,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安全监测和巡查,制订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对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村庄,特别是学校,要提前组织转移。建设施工领域,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资质安装、拆卸塔吊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