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讯(记者 祝蕾 马国军)发展经济要兼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要服务经济发展。在本报今天组织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研讨会上,来自驻济高校及社科院所的专家学者建言《政府工作报告》多管齐下,将环保优先理念融入经济规划、社会发展建设,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状况,使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提升济南的“绿色”竞争力。 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宋焱认为,从广度上讲,环境保护的领域应包括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及人文环境等。环保单靠道德自律是不够的,除了人们的意识之外,政府方面的重视和引导有着很关键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每个有机体尤其是企业都具有趋利性,在利益与环保之间,人们会选择利益;在环保与严惩之间,人们会选择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导致环境违法事件频发的主要诱因。对于诸多企业来说,低违法成本无异于纵容其违法。宋焱建议,政府应设计既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又符合经济、社会目标的政策,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让守法者得到肯定并获得看得见的直接利益。此外,济南有不少采石场因过度开发被严重破坏,不仅有碍观瞻,也不利于生态保护。建议引入国外的项目管理方式,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和计划,做好破损山体整治。 省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徐天祥教授表示,环境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由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造成的,必须用新的发展模式去解决,这种新模式就是科学发展观。今后5年,济南面临诸多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我们最需要做的是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落到细处,把环保优先的观念融入经济规划、社会发展建设,使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并以此来提升城市竞争力。政府、企业和公众都要身体力行,参与到环保事业中来。济南作为传统重工业城市,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现代服务业、高科技产业,实施清洁生产,建立循环经济体系。 济南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征认为,过去我们治理排污问题主要依靠行政政策、指令,实际上,企业作为经济实体,行政手段只能起到“软约束”作用,经济手段更适用于调控企业行为。他建议,应将环保因素纳入经济决策的通盘考虑之中,动用排污收费、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征收环境税、绿色信贷、财政补贴等经济杠杆,从生产源头遏制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奖励环保、处罚污染,让污染者承担起改善环境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引导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事前不得不自愿减少污染,而不是事后。对高污染企业而言,附近居民是最有力的监督力量,政府制定环保措施时应充分扩大居民的发言权。建议政府、企业、专家及民众代表几方组成联席会议,并将其制度化,集中各方智慧,合力解决环保问题。 目前,一次性消费品的大量使用直接导致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李小明认为,3R(减少使用、循环利用、重复使用)策略是根除一次性消费危害的出路所在。一方面,要尽量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减少对资源的消耗,从源头上降低一次性消费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使用对环境友好的原材料,即可自然降解材料,以有助于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他建议,济南应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产业,把靠“吃老本”的“线形经济”(开采-利用-废弃-再开采)变为“吃利息”的“循环经济”(利用-废弃-再生利用)。 与会专家还认为,应抓好城市规划,特别是把握好城市发展的生态和环境规律,对城市作出符合生态和环境规律的系统规划,并努力加以实施。要调整好工业布局,将工业的重心移向新区和开发区。要开发好清洁能源,改变目前不合理的燃料结构,提高市区工业气化率。同时,还应当建立与城市化发展需要相配套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此外,济南的城市绿化和降尘除尘工作还有待加强,城市环卫设施也亟待升级换代和扩容。[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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