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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建设旧城改造莫忘保护老树 重点保护变全面 |
| http://www.e23.cn 2008-3-17 济南日报 |
摘 要: 济南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楼高了,房大了,路宽了,门前那棵大树却不见了。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很多居民无法将自家的树木带走,只好任其自生自灭,相关部门也只能“抢救”出一部分,许多老树成了城市改造的牺牲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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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舜网3月17讯 随着旧城改建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棚户区被改造成了设施齐全的新社区,楼高了,房子大了,路更宽了,但是老屋旁的那一抹绿荫却成了很多居民心中难以割舍的情结。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很多居民无法将自家的树木带走,只好任其自生自灭,相关部门也只能“抢救”出一部分,许多老树成了城市改造的牺牲品。不少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在搞好城市建设的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树木等植被的保护。

搬了新房子 老树难带走 本报曾经报道过天桥区永和巷市民楼先生今年6月将搬出世代居住的老房子一事,临迁走之前,楼先生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家院子里那棵近300岁的石榴树。在本报的联系下,趵突泉公园决定在天气转暖时迎接老树入园。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跟楼先生有同样经历的居民却没能为自家的树找到安身的好去处。记者曾在一处棚改片区看到,由于拆迁,居民楼前的树木大都被砍杀了。 对大多数居民来说,搬到新房子后,就没有地方移种新树了,而且受移栽条件的限制,光凭居民是很难保护这些树的。还有可能是树种本身太平常,或是联系渠道不通畅,不知道该把这些树“送”到哪儿。于是,很多老树随着老房一起消失在了废墟之中。一位居民有些无奈地告诉记者:“住上了楼房,我们没法把这些树移走,也不知道该弄到哪里去,所以只好在拆迁时任其自生自灭。” 部分公园接纳“外来户” 由于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树,一些市民选择了把这些树木送到公园里。千佛山公园就有一棵桂花树,移栽入园后健康地成活下来,每年都能开出沁人心脾的桂花。记者了解到,趵突泉公园也曾接收过这样的“外来户”。千佛山公园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移树入园需要相应程序,在居民联系公园之后,公园需确定树种、生长土质等相关信息,在保证其成活的前提下决定是否接收,因为山上的面积较大,曾有市民因为动迁将自家的树委托给公园照顾。最近就有一位家住泉城广场附近的拆迁户把家里的树捐给了公园,“虽然树是市民捐的,但我们移栽的费用要远远大于树本身的价值。公园接手这些苗木不是因为树种本身的稀缺性,而是觉得市民热心绿化,对苗木有很深的感情,公园不忍挫伤他们积极性。” “重点抢救”应变“全面抢救” 市园林局绿化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考虑到拆迁过程中植被移栽的问题,早在拆迁动工之前,市园林局就对拆迁工程较为集中的天桥区、槐荫区等地的园林部门下达通知,要求他们对辖区内受拆迁影响的植被进行摸底调查,对一些有价值、成活率高的苗木进行重点“抢救性”移栽。但是由于拆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复杂,利益纠葛较多,移栽树木的操作难度加大,开展工作并不顺利。对于居民自家院内的苗木,因为涉及产权归属的问题,园林局不能对其进行集中保护和移植,现在移栽的主要是处于公共区域的苗木,园林部门将会根据情况把它们安置到公共区域的绿化带中。 有关人士表示,为了保护好大树、古树这些宝贵财富,相关部门可以给树木分等级,与建设单位签订树木保护合同,规定拆迁改造时何种树木不能迁移,何种树木可以迁移、迁移的监督机构、迁移的时间、保证成活的措施、成活率等,由“重点抢救”变“全面抢救”。实际操作中也可像拆迁评估一样进行树木迁移情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城市改造的同时,保护好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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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 彬 王 彬 网络编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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