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签署联合声明:中日将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

    摘  要: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福田康夫7日在东京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据悉,这是中日之间的第四个政治文件。

■确认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中方重视日本在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日方对台湾问题坚持《日中联合声明》立场■两国领导人原则上隔年互访■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
■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中方重视日本在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两国领导人原则上隔年互访■持之以恒地开展青少年交流

    舜网5月8日讯  据新华社东京5月7日电,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福田康夫7日在东京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据悉,这是中日之间的第四个政治文件。
和平友好是双方唯一选择
    双方一致认为,中日关系对两国都是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长期和平友好合作是双方唯一选择。双方决心全面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实现中日两国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
    双方重申,《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及《中日联合宣言》构成中日关系稳定发展和开创未来的政治基础,确认继续恪守三个文件的各项原则。双方确认,继续坚持和全面落实2006年10月8日及2007年4月11日发表的《中日联合新闻公报》的各项共识。
    双方决心正视历史、面向未来,不断开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新局面。
相互支持对方的和平发展
    双方确认,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双方重申,相互支持对方的和平发展。
    双方同意就联合国改革问题加强对话与沟通,努力增加共识。中方表示重视日本在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愿意看到日本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
    双方坚持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两国间的问题。
    日方重申,继续坚持在《日中联合声明》中就台湾问题表明的立场。
    五大领域构筑
    对话与合作框架
    双方决定在以下五大领域构筑对话与合作框架,开展合作:增进政治互信;促进人文交流,增进国民友好感情;加强互利合作;共同致力于亚太地区的发展;共同应对全球性课题。
    建立两国领导人
    定期互访机制
    双方决定:建立两国领导人定期互访机制,原则上隔年互访,在多边场合频繁举行会晤;加强政府、议会、政党间的交流和战略对话机制,就双边关系和各自内外政策及国际形势加强沟通,努力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安全保障领域的高层互访,促进多层次对话与交流。
开展丰富多彩的交流
    双方确认,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有利于巩固中日世代友好与合作的基础。为此,双方决定:广泛开展两国媒体、友城、体育、民间团体之间的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及知识界交流;持之以恒地开展青少年交流。
    有效运用
    中日经济高层对话
    双方决定重点开展在能源和环境以及贸易、投资、信息通讯技术、金融、食品及产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商务环境、农林水产业、交通运输及旅游、水、医疗等领域的合作。
    从战略高度有效运用中日经济高层对话。
    共同努力,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
    中方支持日朝实现关系正常化
    双方确认,共同致力于维护东北亚地区和平与稳定。共同推动六方会谈进程。双方一致认为,日朝关系正常化对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中方对日朝解决有关问题,实现关系正常化表示欢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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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之间的前三个政治文件
    1972年9月25日,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问中国。29日,中日两国政府发表《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
    1978年8月12日,两国签署《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同年10月,邓小平副总理访日,双方互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
    1998年11月,江泽民主席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发表《中日联合宣言》,宣布两国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作者:    网络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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