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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称违法用海主体 多是地方政府和国企
http://www.e23.cn 2009-6-22 新京报
    摘  要:6月18日11时,中国海监船搭载着执法监察人员赴渤海,执行石油勘探开发定期巡航执法检查任务。每季度一次的巡航检查的任务是,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海洋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发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事件。

  刘心成:比如违法围海,按照法律法规,按当地海域使用金标准的5倍—15倍进行罚款。根据地方经济的不同,正常审批的海域使用金也不同。经济发达的地区使用金就会高一些,正常办理每亩十几万,都要交给国家。

  “三省一市”共同查处了62个案子,其中北海总队查处了12个。去年北海总队处罚了2700万。

  维权:

  有些学术交流泄露海洋机密

  记者:渤海海洋维权现状如何?

  刘心成:渤海维权与黄海不一样。黄海主要是防止外国的海洋观测船到我国的专属经济区,进行海洋调查,获取我们的海洋资料。这是不能允许的。

  渤海维权的主要特征是,防止外国石油勘探船、公司,非法获取我们的海洋地质资料,主要是维护国家资源、能源安全方面。

  记者:主要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呢?

  刘心成:一个是独资公司,经过国家批准实施钻探,另一个是本国公司雇佣的外国船来渤海钻探,这就要求所有的资料(油气资源、地质结构资料)完全归我国公司所有,外国公司就是来“打工”。

  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对涉外的海洋工程平台进行登检,这种涉外工程的有关企业,是不是做到了保密要求。如果外国人获取这方面的信息,那就要对企业进行查处。

  记者:查处情况如何?

  刘心成:今年一共登检了6个平台,目前总体上是好的。过去的维权主要是维护海洋主权,现在已经逐步转变到涉外海洋科研和涉外海洋工程。

  涉外海洋科研刚刚起步,一些大学或者研究所,和外国某个研究机构合作进行海洋大气、地质结构调查,这方面必须要经过国家批准,资料必须归我们所有。

  记者:这样操作起来有难度吗?

  刘心成:这中间也有困难。比如我们自己的调查船,获取资料回来后,在国际交流活动中把资料共享了,这就属于涉外科研泄露了国家不能泄露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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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鹏 网络编辑:顾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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