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频道 - 时政要闻 搜索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 基本药物将全部医保报销
http://www.e23.cn 2009-8-19 新华社、京华时报综合
    摘  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舜网讯 中国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18日召开视频会议,启动和部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以减轻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

  药价高涨以及医疗保障的不完善,使得中国居民“看病贵”问题突出。 
 
  为了保证老百姓能用上基本药物,减轻医药负担,中国于2009年开始新一轮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其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改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18日的视频会上指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促进“以药补医”机制的转变,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

  视频会上,由卫生部等9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也同时发布。

  管理办法明确,基本药物是适应中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特别指出,“基本”并不意味着是低水平、低层次的,国家基本药物并不是指便宜药、质量差的药,而是真正价廉物美、能解决大部分老百姓疾病的药。

  另外,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中国要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患者也可以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非基本药物,纳入报销目录的非基本药物仍然可以得到报销。

  民族自治区内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民族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2009年中国每个省份要在30%的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施意见中还指出,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区域,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1] [2] [3] 

作者:周婷玉、崔静 网络编辑:孙之轩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山东补贴基层医疗机构 支持基本药物“零差价” (2010-3-29)
·山东省支持基本药物零差价 部分卫生院将获补助 (2010-3-25)
·济南基本药物价格管理 试点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 (2010-3-23)
·济南市民可买便宜基本药物 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2010-3-15)
·济南基本药物试点补偿办法 政府为主多渠道补偿 (2010-3-13)
·金藏煌药业涉嫌非法传销 工商执法人员将其查封 (20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