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年夫妻为6万元恩断情绝 持利斧劈前妻脑袋

    摘  要:青岛20年的夫妻最终协议离婚,因两人之间存在着经济纠纷,相某多次找前妻肖某索要6万元欠款。一次争吵中,相某掏出斧头狠狠地劈向前妻,致使对方头部等多处受重伤。

  舜网讯 20年的夫妻最终协议离婚,因两人之间存在着经济纠纷,相某多次找前妻肖某索要6万元欠款。一次争吵中,相某掏出斧头狠狠地劈向前妻,致使对方头部等多处受重伤。事后相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昨天,四方法院开庭审理相某故意杀人一案,前妻肖某当庭提出了近33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而相某则辩解,自己携带斧头找前妻完全是出于自卫。

  斧头劈向前妻脑袋

  去年5月,46岁的相某与结婚20年的妻子肖某协议离婚,但前妻欠相某的6万元一直没有还。去年10月21日上午,相某再次到前妻经营的美发厅索要欠款,争吵间他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斧头,朝着前妻的头部猛砍。肖某怎么也没想到前夫会对自己下狠手,头部和身上接连挨了几斧,渐渐没了力气。相某则将肖某从厨房一直拖到客厅,用斧头铁头部位连磕了几下肖某的太阳穴处,随后直奔派出所报了案。

  相某离开后,肖某挣扎着走出美发厅,市民和相邻店面的老板帮忙联系了120急救人员。经医院检查,肖某颅骨凹陷性骨折、硬脑膜破裂,脑挫裂伤等,法医鉴定为重伤。

  相某:带斧头是为自卫

  昨天上午,四方区法院开庭审理相某故意杀人一案。相某听到公诉人提出 “相某在光天化日之下故意杀人,主观恶性较大,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判处”时,他提出了异议:事发当天他所以带斧头去找肖某完全是出于自卫。

  “其实我们结婚20多年,怎么会没有感情,我怎么忍心这么做?”相某当庭辩解,他和妻子的诸多矛盾根源完全在前妻肖某,他当初为了这个家,曾独自到异国他乡打工,而且在一次工伤后留下残疾,但即使如此,仍给一家人购置了房产,甚至在和妻子离婚时也同意把房产给前妻,自己只要10万元补偿。但妻子把房产过户后,拖着6万元补偿金一直不给,才让积怨越来越深。

  “先前我接到过多次威胁。”相某说,他曾多次找前妻要钱,但有人威胁他不准再去,案发前10天,前妻还曾带着两名男青年去找他。一名男青年还曾持刀将他砍伤,因此事发当天他带着斧头来找肖某,完全是为了自卫。砍人是因为肖某既不还钱,而且连他放在肖某处的低保证和低保金也不肯拿出来。相某表示,事后他也非常后悔,因此主动到派出所报了案,也愿意给付肖某赔偿。

  肖某:我已经被他伤透了

  相某当庭表示,是前妻跟他耍手段,将房产过了户,就不肯再付剩余的补偿金,最终逼得他痛下狠手,为此他很后悔,但他目前没有工作,又有残疾,赔偿的范围也只能限于放弃肖某欠他的6万元房屋补偿金。

  面对前夫的辩解理由,坐在附带民事原告席上的肖某眼中始终含着泪,庭审过程中始终没有正视前夫一眼。在代理人替她宣读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近33万元的诉讼请求后,她表示希望法庭对前夫从重处罚。

  肖某介绍,相某曾经在他们的婚姻存续期间,与别的女人有染,曾经给他们未成年的女儿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当初,也是相某坚决要求离婚,她感觉无望的情况下才同意离婚,并办理相关的手续。肖某表示,她至今仍然无法工作,手上的残疾让她以后的生活落下难题,因此为了她和女儿以后的生活,赔偿金相某必须支付。

  持斧头自卫说法不成立

  相某当庭为自己辩护并非故意杀人,甚至带斧头也是出于防身之用,而他的辩护人也提出,相某曾和前妻的感情非常好,做出傻事与肖某也有一定的关系,相某事发后不仅能自首,主动认罪,而且愿意尽自己的所能赔偿,应该获得法院的从轻处罚。

  尽管相某提出他曾在前妻的美发店内受到威胁,也曾在事发的几天前被前妻带的人砍伤,这才带斧头自卫,但检察机关认为,事发时美发店内只有肖某一人在给孩子做饭,即使发生冲突,相某完全不会处于下风,更不会受到生命威胁。在这种情况下,相某拿出斧头连砍肖某,斧头已经不再是自卫的工具,公诉机关指控相某犯有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经过双方辩论后,主审法官表示休庭,择日做出判决。

作者:于顺 郭栋   网络编辑:胡亚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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