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济南市贺年会之最”评选办法
摘 要:参评项目需紧扣“好客山东贺年会”主题,体现贺年会的文化内涵,立足对泉城文化的继承与创新,在体量、规模、特色、时间等方面突出“最”字,体现其与众不同的优势和吸引力,突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创新性展示,展现最好、最大、最亮的年节民俗活动。
一、主办单位: 济南市旅游局
协办单位:舜网
二、评选活动范围和主要内容
参评项目需紧扣“好客山东贺年会”主题,体现贺年会的文化内涵,立足对泉城文化的继承与创新,在体量、规模、特色、时间等方面突出“最”字,体现其与众不同的优势和吸引力,突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创新性展示,展现最好、最大、最亮的年节民俗活动。项目内容既可以是与贺年会相关的活动,又可以是体现贺年会内涵的特色产品和活动;立项题材不限,可以是视频、音频、照片、文字等。所有项目须为原创,须在同领域、同项目中成绩、水平最高,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或网络、书报杂志等出版物作品,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相关荣誉及奖励。
三、报名条件
1、申报者可为单位、组织或个人。
2、申报者申报的项目需是在济南市内、在规定时间内举办的活动。
3、申报者申报的项目必须在该领域或该项目的成绩、水平最高,且在同类项目中成绩、水平最高。
4、申报者需提交书面申请书,说明申请的项目、事项。
5、申报者提供单位或个人书面详细材料。
6、申报者需提交承诺书,证明申报的项目无欺诈行为。
四、报名方式
参赛者可登陆济南旅游政务网或舜网专题页面下载报名表格,2月17日前上报申请纪录的证明材料,如视频、音频、照片、文字等。
五、报名流程
1、申报者提交书面申请书,写明申请项目的详细数据,创纪录的时间、地点,并配备该项目的相关照片、视频、音频等资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件)。
2、协办单位工作人员于参赛资料提交后进行初审,两周之内对初审立项的项目发项目名称确认函。
3、对需现场创“贺年会之最”的申报者需提交书面邀请函,工作人员将协调本辖区旅游局派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4、“贺年会之最”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于济南旅游政务网和舜网专题页面。
六、评选
1、评选委员会邀请旅游专家、民俗专家、媒体代表等组成。
2、评选委员会将对申请“贺年会之最”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如之最创制的时间、地点、人物、相关视频、音频、照片、文字等。
3、开通网络投票、语音投票、短信投票。
4、按照网络投票和大赛评委会评审分别占终审结果50%和50%的比重,确定不同领域的贺年会之最各1名。
七、表彰奖励
由市旅游局组织表彰奖励,对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每项奖金100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冬、翟传虹、李传秀、刘海龙
联系电话:66608770、66608772
地址: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1336室、F133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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