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平阴黄河大桥位于平阴县西部平阴镇龙桥村西的黄河上,该桥1969年开工建设,1970年竣工通车。李先生说,平阴黄河大桥已经运营41年,目前仍在收费,普通小轿车收取10元,载货车辆实施计重收费,这显然违反相关法规。
本报日前连续报道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涉嫌超期收费一事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局、国务院纠风办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后,省政府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市民李先生今天致电党报热线反映,平阴黄河大桥建成通车收费已41年,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多25年收费期限,希望相关部门能清理。
平阴黄河大桥位于平阴县西部平阴镇龙桥村西的黄河上,该桥1969年开工建设,1970年竣工通车。李先生说,平阴黄河大桥已经运营41年,目前仍在收费,普通小轿车收取10元,载货车辆实施计重收费,这显然违反相关法规。
2008年出台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规定,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可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延长收费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且累计收费期限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0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除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不能超过25年。李先生表示,平阴黄河大桥收费已经有41年,违反《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规定,而且该桥是国道105线的重要桥梁,是联系济南与鲁西、鲁西南的重要通道,大桥收费阻碍了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和交流。
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局、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在通知列举的违规行为中,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超过5年,或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20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或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超过30年)的收费公路属于清理范围。
日前,山东省公布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于超过省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等八种违规设置或收费的收费公路必须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平阴黄河大桥已连续收费41年,符合“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25年”的条件,其收费行为并不合理,显然在清理范围之列。
平阴黄河大桥的收费单位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对于平阴黄河大桥超期收费存在的疑问与此前本报报道提到的济南黄河大桥属同一情况,都是根据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文件进行收费,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只负责具体执行。根据相关文件,该大桥收费截止日期是到2017年。截至目前,山东高速没有接到上级部门要求平阴黄河大桥停止收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