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46个公章,个个都想要说法
46个公章,个个都想要说法
苏敏强继续讨薪行动的同时,向加盖公章的职能部门提出了新诉求
15日,苏敏强仍在继续他的讨薪行动,并提出新的诉求,向加盖46个公章的职能部门讨说法,“为什么盖了46个章却讨不到一分钱?为什么可以几天解决的事情却拖了三年?”而据讨薪案执行法官介绍,执行一直都在正常进行,未发现区某刻意隐瞒财产。
“执行成功,可暂缓申请廉租房”
15日下午,记者在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见到赶来了解讨薪案执行情况的苏敏强。他说,这次来法院,不仅想解决讨薪、住房问题,也想向相关政府部门讨个说法:“为什么盖了46个章却讨不到一分钱?为什么可以几天解决的事情却拖了3年?我希望这些有关职能部门都能给一个说法,此事牵涉到一些供职部门存在职务犯罪的问题。”
苏敏强说:“执行成功,可暂缓申请廉租房。”他认为,现在执行不到欠薪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永胜服装厂注册的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挂靠在白云区卫生局,可卫生局对此予以否认,“希望法院纠正‘永胜服装厂’的企业性质,希望公安、工商、检察、反贪局、法院联动,尽快追讨血汗钱”。
苏敏强称,2008年与区某的交往起于区某想开拓南宁市场,于是找他谈贷款的事情。苏敏强说:“区某在那个时候在外面已经欠了很多钱,经我的手还借给他三笔钱,总额10万。”在一审庭审过程中,区某承认曾委托苏敏强代其借款,这也作为法院确认服装厂与苏敏强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据之一。
执行欠薪,需先追加被执行人
据苏敏强讨薪案的执行法官周蕾介绍,被执行人区某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有几宗,既有以其本人做被执行人的,也有以永胜服装厂做被执行人的。在执行过程中区某一直比较配合,随传随到,他也同意法院拍卖其房产清偿债务。执行庭暂未发现区某刻意瞒报财产,除了已查封的房产,确实已无其他偿还能力。 苏敏强案的被执行方是服装厂,他要求执行区某的个人财产来偿还欠薪,首先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追加被执行人。苏敏强的第一次申请被驳回了,原因便是服装厂的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苏敏强认为该厂是区某虚假设立的,要主张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周蕾说,劳动仲裁时区某缺席,这对他很不利;法院一审时他又拿不出有力证据来证明苏敏强并非企业员工,因此“永胜服装厂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一审败诉。而其上诉亦被市中院驳回,维持原判。据周蕾介绍,在审阅案卷时,苏敏强奇高的工资也曾引起法官们的怀疑,其他4人2000元左右的月薪才属正常水平,但案卷中并没有对立的证据。
据周蕾介绍,苏敏强讨薪案已是终审判决,区某如果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只能申请再审,但是再审立案审核非常苛刻,很难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