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不办或阻挠公积金贷款的两家房产企业被查处

http://www.e23.cn2011-08-26济南时报

    摘  要:日前,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两家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开发企业予以查处,其项目分别位于工业南路西段和二环南路。这也是《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实施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对违规房企进行查处。

  日前,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两家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开发企业予以查处,其项目分别位于工业南路西段和二环南路。这也是《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实施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对违规房企进行查处。

  据通报,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工业南路西段某项目在具备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投诉后,立即向济南市城乡建设委通报情况,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向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后,该企业次日上报了整改意见,目前已经开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位于二环南路的某大型楼盘对商业贷款客户和公积金贷款客户的购房优惠折扣不同。同一套住房用商业贷款和用公积金贷款经打折后分别定为两个价格,商业贷款售价比公积金贷款售价每平方米低近100元,并在售房现场的公示牌上明码标注。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后,该企业更换了售楼现场的公示牌,实行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房、同价、同优惠的政策,这将方便市民购房并有权优先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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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1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企业应当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供便利。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企业阻止或变相阻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载。

作者:鞠鹏   网络编辑:张荫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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