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称芳芳是好友不甘被冤枉 将采取法律行动

http://www.e23.cn2011-08-26新浪娱乐

    摘  要:林峰昨天(8月25日)透过律师行发声明,表示对有关报章、周刊采取法律行动。

  林峰昨天(8月25日)透过律师行发声明,表示对有关报章、周刊采取法律行动。

  据香港媒体报道,林峰继潘霜霜的情伤后,最近有报道指他跟另一名内地美女芳芳交往。芳芳还登堂入室,在微博上载于林峰帝景园家中所拍的照片。不过,有知情人士指芳芳是林峰的同乡朋友,是有夫之妇,跟大伙儿去林峰家中作客而已。林峰不甘被冤枉,以及连累朋友,昨天(8月25日)透过律师向传媒发声明,指有关报道失实,并对他与家人、朋友造成困扰,会采取法律行动。

  发声明指报道失实

  律师行代表林峰向传媒作出声明,内容指8月24日有报章与周刊对林峰的失实及歪曲报道,不但对他,尤其对他的家人与朋友造成困扰。林峰特为此纯属杜撰与凭空捏造的报道作澄清,并委托律师对有关报章与周刊提出强烈谴责与追究一切法律责任。声明中林峰感谢支持与爱护他的公司、同事、歌迷和影迷。他再次承诺继续做好演艺事业与音乐工作,以答谢大家。

  无线表态支持

  无线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表示,经过律师行发声明是林峰的个人行动,但他事前已知会公司。无线对他要求讨公道表示支持。(颖颖)

网络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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