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称博物馆未经公安机关审批验收不得对外开放

http://www.e23.cn2011-09-06中国新闻网

    摘  要:中新网9月6日电 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消息,针对当前博物馆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公安部、国家文物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未经公安机关组织审核的博物馆技防工程方案不得施工;对未经公安机关审批验收的博物馆不得对外开放。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博物馆风险等级的评定和达标工作。

  通知称,评定公布为一级风险单位的博物馆技防工程方案由省级公安机关审核后,报公安部审批并组织验收;评定公布为二、三级风险单位的博物馆技防工程方案,报省级公安机关审批并组织验收;利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的博物馆,技防工程方案在报国家文物局审核同意后送公安机关审批;利用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建立的博物馆,技防工程方案在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送公安机关审批。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博物馆安全防范技术工程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防范系统效能。对未经公安机关组织审核的技防工程方案不得施工;对未经公安机关审批验收的博物馆不得对外开放。要认真落实博物馆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工作,核定为三级以上风险单位的博物馆要逐步实现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报警联动,实现一键报警。

网络编辑:张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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