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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巴说,他还未收到有关此事件的正式报告,而监狱当局不知道坦布南是怎么把这一大笔钱偷运进来的。
他猜想坦布南可能是分期把钱弄进监狱的。他说:“他(坦布南)可能第一天带进一些,然后第二天再带进一些,然后下星期再这么做。”
他还说没有规定禁止囚犯在监狱里有钱,也没有办法控制囚犯能拥有多少钱,因为他们有很多办法欺骗监狱官。他说,没有迹象显示监狱官涉及其中。“当然,监狱人员都受到调查,”
坦布南是税务局前中级官员,调查发现他在税务局工作期间聚敛了超过1000亿印度尼西亚盾的现金和金条。
去年有报道揭露,他在被关押等待贪污指控的审讯期间,凭着伪装和收买监狱官,自由出入扣留所68次,包括利用假护照,陪同妻子到吉隆坡、曼谷和新加坡等地。反贪活动人士怀疑他出国的目的,可能涉及洗黑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