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行政强制不得断水断电夜间突袭

http://www.e23.cn2011-09-27北京晚报

    摘  要: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除紧急情况外,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这是记者从市法制办昨天专门召开的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工作会上了解到的,同时市法制办还将对照《行政强制法》,对市政府的规章和各类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出现与《行政强制法》相冲突的条款,都将被调整和修改。

  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除紧急情况外,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这是记者从市法制办昨天专门召开的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工作会上了解到的,同时市法制办还将对照《行政强制法》,对市政府的规章和各类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出现与《行政强制法》相冲突的条款,都将被调整和修改。

  据悉,今年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行政强制法》将于明年1月起正式实施。

  据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开展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文件的全面清理即是本市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的具体做法之一,市政府规章和各类文件中出现与行政强制法相冲突的条款,将被调整和修改。

  据了解,此次有关行政强制清理的范围包括本市的行政强制规定和行政强制的实施主体。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重点是今年9月30日前制定发布的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根据清理工作时间表,市政府规章、市政府文件和市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昨天开始至10月底为全面清理阶段;第二阶段从10月底至11月底,为依法审查认定阶段;第三阶段从11月底至12月底,为处理公布阶段,涉及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落实,经市政府审定后公布清理结果。

  清理主要涉及五类问题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了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

  -扩大规定了法律、法规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出的规定;

  -超出法律、法规授权扩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范围;

  -规定的行政强制实施程序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包含行政强制法所禁止的内容。(记者左颖)

网络编辑:张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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