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律师确诊乳腺癌仍坚持上班 化疗时看法律书

http://www.e23.cn2011-09-27东北新闻网

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淑芬乐观、知性,眼神炯炯有神,腰板挺的笔直,很难让看到她的人把她和“病魔”联系到一起。 记者 吴怀宇 摄

  幸福人物:李淑芬

  年龄:60岁

  职业:律师

  幸福感悟:幸福对于她而言就是坚持,就是能再多为一位当事人伸张一次正义。

  幸福感言:工作才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她是一个随时会被病魔夺去生命的律师,曾经被医生“宣判”只有3年的寿命。

  可60岁的她选择抗争到底。连请她打官司的当事人也在病房门前不忍打扰她休息,她却不愿意离开法庭。

  对于她而言幸福就是坚持,就是能再多为一位当事人伸张一次正义。

  确诊 她却跑回单位

  “我就是那个病人,现在还吃药,医生说我得的是癌症,要不行了,但我可不承认我要不行了。”李淑芬一点不忌讳说她的病。

  她在2002年被诊断出患有晚期乳腺癌,“我根本不信。”她说也不记得当天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

  在确诊后的第二天,她不顾家人的劝阻,照常上班,她整理了手头积压的案件,分别交给同所的其他律师,“要用心。 ”还把自己对案件的意见都一一传授。然后,自己又偷偷跑到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一件一件处理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务。

  就这样连续忙了一个多星期,她的身体开始浮肿,浑身乏力,最终昏倒在家里,在家人的护送下,在确诊后的第十天,才住进了医院,随后被推进了手术室。

  其实早在几年前,她就因为多年的奔波劳碌,做过子宫摘除手术,当时家人就劝她退下来不再上庭,好好保养身体,而且家里的孩子也都成家立业了,根本不需要她操心,可一直倔强的李淑芬就是不肯向病魔低头,“工作才是我最幸福的时候。 ”

  化疗 她却在啃法律

  “后来,我和家人说,让我工作吧。有那么多的事情,有那么多的人需要我,我才感觉自己活着,在家休息心里也不踏实。”李淑芬吃着一大把药还劝着照顾自己的家人。

  “与其这时被病压倒,还不如拼一下,再多干一些事情,不负我平生所学,不后悔。 ”李淑芬说自己这样说服家人“我活一天,就要有个样。 ”

  接下来迎接李淑芬的是一次一次的放疗、化疗。大剂量的化疗、放疗,使她痛苦不堪,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大把地掉头发。可就在这样的日子里,她唯一能让自己心安的是可以专心看《司法手册》、《审判业务》、《人民司法》等等关于法律的书。

  同病房的病人都觉得李淑芬是个“怪物”,得了这么重的病,还能看下去干巴巴的法律书籍。

  恢复 她却匆匆上庭

  可就在做完手术的64天,病房外等待她上庭的委托人就来了,可得知李淑芬病情如此严重,他们选择看望一下,不再要求李律师帮忙上庭了。可谁也没料到,李淑芬律师又一次奇迹般地出现在法庭上。“幸福的是,我又一次能上庭了,那次感觉不错,之后就开始继续上庭了。 ”李淑芬笑着说。“在法庭上气势很强,而且反应很快,就是不时会流出虚汗。 ”当时参加过这场庭审的人回忆李淑芬拖着病弱的身体收集证据,两次去天津、两次去北京并最终赢得诉讼。

  手术后的日子里,李淑芬由于右侧乳房被切除,右肩膀侧腋下被切除八个鸡蛋大的肿瘤,右腋下的肌肉全部刮掉,刚开始右肩膀不能动,不能写字不能打电脑,如何工作成了当时的难题,面对这些,她很痛苦。

  李淑芬不甘心服输,就找医生讨教康复的办法,医生让她练习爬树,别人以为是个玩笑。但第二天,年纪接近60的她便开始练习爬树,而且从此坚持每天锻炼爬树,不能到公园的树林里练习,就在家里反复练习爬树的动作。

  经过努力,李淑芬终于可以用手写字、打电脑了。现在每天早晚她还会各锻炼一个小时快走,争取保持住自己的“健康”。

  她的心声

  “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尤其是随时都有可能被病魔夺去生命的人,时间显得就更加宝贵。 ”这是李淑芬的人生独白,“与其一味地躺在病床上悲观失望,屈服于疾病,不如正视现实,享受幸福时光,振奋精神,把所学回报给需要的人。 ”

  李淑芬现在经常到市总工会等地方义务为农民工维权,接待投诉、咨询。 “钱当然是养活律师的必需品,但帮需要的人伸张正义更是作为一名律师的价值所在,我最幸福的时候,是自己在法庭上,用自己的努力让事实还原。 ”李淑芬讲述这属于自己的“最”幸福。 (辽沈晚报 记者 富子健)

网络编辑:张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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