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高速公路客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

http://www.e23.cn2011-10-06中国警察网

    摘  要:为确保高速公路客运安全,提高检查登记工作效率,减少乘客等待时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规范高速公路客运车辆检查登记等工作。

为确保高速公路客运安全,提高检查登记工作效率,减少乘客等待时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规范高速公路客运车辆检查登记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高速公路省际交界处设置固定交通安全服务站,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并提供违法查询、指路、饮水等服务。

  通知规定了公路客运车辆停车、检查和登记的相关程序。按照要求,检查人员将登车检查车辆是否超员、驾驶人驾驶资格与车型是否相符,并询问驾驶人实际驾驶时间等。对客运车辆无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人员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进行登记后放行;对驾驶人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的,将强制离车休息不少于30分钟;对于超员载客或准驾车型不符的,将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卸客转运。对相关工作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客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倒查,追究责任。(焦轩)

网络编辑:张荫良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