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现场安全总监不知"份内":不明职责不识下属

http://www.e23.cn2011-10-11文汇报

    摘  要:(上海)市政协委员黄鸣最近对建筑市场的一次暗访让她记忆深刻:一个刚查出问题的建设工地提交的整改材料丰富,还特别提到设立“现场安全总监”一职。委员们想请“总监”来介绍情况,却被“雷”到了:这位“总监”不但不清楚自己的“主要职责”、“最近做了些什么事情”,甚至连手下管几个安全员也没弄清楚。在昨天启动的市政协委员年末视察——建筑市场管理情况专项视察当中,市建交委也坦陈,项目履行建设程序不到位、对建筑市场的企业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存在不足、监理对施工现场监控不力等问题仍然存在。

  (上海)市政协委员黄鸣最近对建筑市场的一次暗访让她记忆深刻:一个刚查出问题的建设工地提交的整改材料丰富,还特别提到设立“现场安全总监”一职。委员们想请“总监”来介绍情况,却被“雷”到了:这位“总监”不但不清楚自己的“主要职责”、“最近做了些什么事情”,甚至连手下管几个安全员也没弄清楚。在昨天启动的市政协委员年末视察——建筑市场管理情况专项视察当中,市建交委也坦陈,项目履行建设程序不到位、对建筑市场的企业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存在不足、监理对施工现场监控不力等问题仍然存在。

  “目前上海的建筑工地呈现规模大、数量多、难度高、工期紧四个特点。”屠海鸣委员提出,有限的资源应该集中解决最急的事情,譬如保障房建设。

  为此,黄鸣建议,加大暗访、暗查建筑市场等实质性工作,尤其要针对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到位情况开展暗查。与之呼应的是,建筑市场的评比、评优活动应该减少,“这些活动太多,会分散有限的现场管理资源和施工技术资源。”她还建议,在监理人员不够的情况下,相关政府部门可以设法鼓励“办公室里画施工图”的勘查设计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年轻人,多跑工地现场。

  针对监理不到位的问题,屠海鸣出了一个“硬招”,对监理公司开展“监理”:建立工程管理的日常报告制度,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仅应向业主汇报,也要及时通报给建设管理部门。同时借鉴二手房交易保证金制度,建立监理保证金平台,由政府监督。待工程项目通过验收后,再把保证金交付监理单位。

网络编辑:张晓颖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