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联合监管重点车辆

http://www.e23.cn2011-10-18人民网

    摘  要:人民网大连10月18日电 (记者王金海、张世安)从今天召开的大连市公安交警系统重点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大连市公路客运、公路货运(包括普通货运、集装箱运输、土石方运输车辆)、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校车、单位9座以上客车等8种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将实行安全查验和责任认证。其目的是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网大连10月18日电 (记者王金海、张世安)从今天召开的大连市公安交警系统重点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大连市公路客运、公路货运(包括普通货运、集装箱运输、土石方运输车辆)、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校车、单位9座以上客车等8种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将实行安全查验和责任认证。其目的是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今后,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使用机动车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部队和其他组织以及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均按区(市)县行政区划,由本行政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行政监管”的原则,依法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防范工作。凡在市级或区(市)、县级民政、工商等行政部门批准登记注册并取得法人资格的拥有使用重点车辆的单位,且登记地址与办公地址一致的,按登记地址实行属地化管理;登记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的,按办公地址实行属地化管理。

  按照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拥有和使用重点车辆的单位,需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按规定主动接受重点车辆安全查验和安全责任认证,签订《责任状》和《保证书》,消除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市交管会《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防范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按属地化分类“包片到人”,纳入所在单位交通安全组织管理。无所属单位的,全部纳入所辖街道(乡镇)交通安全组织管理。各级交通安全组织应当按照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切实履行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道路安全管理和教育职责。

  按照新出台办法,各区(市)、县公安交管部门应在重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前60天内,完成安全查验和安全责任认证。对安全查验和安全责任认证合格的重点车辆,核发初审合格的“条形码”,通知其在规定期限上线检车。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未安装使用GPS-3G视频设备的,公路货运车辆未安装使用GPS设备的,以及虽然安装但未纳入全市智能联网联控系统的,属地监管部门一律不予安全责任认证,检测部门不予审验,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不予年审。同时,由属地监管部门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会议强调,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大连市重点车辆智能交通联网联控系统,实行“网络化、综合化、动态化”网上联动协同监管。交通部门要利用动态监控系统,严格强化运输企业经营运输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利用监控记录资料,严格依法查处超速超员行驶、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应急指挥及事故处置工作。今后,公安、交通、安监等三部门将提高协调合作能力,实施"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道路检查"的安全监管措施,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三部门将严厉查处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高速公路停车、站外上下客、非法揽客、串线行驶、无证经营等严重交通违法和违规运营行为,加大整治和处罚力度。对重点车辆有多次违法记录未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抄告制度,通报交通部门,送达所属企业告知违法驾驶员接受处罚。凡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部门依法取消从业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网络编辑:张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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