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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缺陷儿,救还是不救

http://www.e23.cn2011-11-24济南时报

    摘  要:医生的职业道德是很棒的,但这样却伤害了一个孩子的一生、一个家庭的未来。

希波克拉底誓言》,誓言中的一段这样写着,“我要遵守誓约,矢忠不渝……我要竭尽全力,采取我认为有利于病人的医疗措施。”

  罗军对媒体说,自己进行了“最为困难、颇多曲折,却有不少奇迹”的“搏斗式抢救”

  陈立则认为自己度过了一生中“最漫长、难熬、痛苦”的夜晚

  无论是打人者还是被打者,他们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都觉得自己非常委屈:罗军表示自己在那个凌晨所进行的抢救,是“最为困难、颇多曲折,却有不少奇迹”的“搏斗式抢救”;陈立认为自己度过了一生中“最漫长、难熬、痛苦”的夜晚。

  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邱仁宗看来,这恰恰体现了生命伦理学的困境。30年前,他首次将“生命伦理学”引入中国。

  “关于新生儿的问题是生命伦理学中讨论最多的,也是最难作出判断的。”这位79岁的老人说。

  邱仁宗还记得,各领域的专家最终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如果一个婴儿出生可能面临着极其低下的生活质量,他必须不断地接受手术,忍受巨大的痛苦,那么父母可以在怀孕期间就选择中止妊娠;若被诊断出胎儿是一个“无脑人”,即无意识,那么父母也可以作出相同的选择。

  邱仁宗认为,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做好产前诊断,如果发现了问题,家长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尽快流产或者进行产前治疗。

  陈立和王静已经失去了这样的机会,据王静回忆,就在分娩的十多天前,他们还在医院进行了产检,结果令人安心,胎儿一切正常。

  11月3日凌晨,当陈立焦急地等待在手术室外面时,或许还在为“脑瘫儿”或者“大白痴”的未来纠结。这时,护士走出来,告诉他孩子已经没有呼吸和心跳。这位父亲越发坚定了自己的决定:“小孩我不要了,你们不要抢救了,我只要妻子平安。”

  可当这个意愿被带回手术室的时候,生命的奇迹已经发生,不久后,护士抱着孩子走出手术室,转往新生儿病房继续治疗。那一刻,他呆住了,“我只能接受现实”。

  相比之下,医生罗军是另一种想法:“如果那会儿把孩子的气管拔掉,等于是我杀了这个孩子。”他还反复强调,国家关于放弃新生儿救治的程序非常严格,陈立的情况并不属于放弃救治一类。

  但事实上,大夫们常常遇到类似困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的医生章伟芳、方曙曾在论文中提到,一个新生儿在出生20分钟后阿氏评分为2分,医生认为无救治价值,但在家长强烈要求下抢救成功。可是6年过去了,这个孩子仍被严重的后遗症影响。

  另外一种情况则截然相反。医务人员认为一些缺陷新生儿在积极救治后可达基本的生活能力,但家属要求放弃治疗。

  面对“救还是不救”这样的两难选择,章伟芳、方曙认为,不仅要考虑病人的利益,也要考虑他人、家庭和社会的利益,寻找各种利益的最优结合点,在尊重生命神圣的同时捍卫社会卫生资源分配的公正性。

  谁也不能决定一个生命是否应该结束,这个叫做伦理

  这些学术名词,在陈立和罗军面前却显得很无力。据媒体报道,罗军7岁的女儿问他:“你为什么欺负别人的爸爸?”他的回答是:“爸爸没有欺负他,爸爸是因为救了一个孩子,然后被别人的爸爸欺负。”

  而陈立,过去把这个儿子视为希望。如果不是后来被检查出“缺氧缺血性脑病”的话,这个每天都跑儿科病房的“勤快的父亲”可能还会一直沉浸在幸福之中。

  邱仁宗认为罗军的做法没错,但如果当晚情况真的如同陈立所描述的那样,说明“医院和病人间的沟通就出现了缺陷”。

  “医生向家属讲解病情时,应该有一套标准程序,而这恰恰是中国很多医院所欠缺的。”邱仁宗说。他认为,当医生向陈立讲解病情时,“白痴”二字无疑过于简单化了,也没有考虑到家属的承受能力。当新生儿情况紧急时,“也不可以随便找个护士通知病情,努力抢救是一方面,如何与病人沟通,把信息传达给家属也是重要的一方面。”

在美国,残障也曾是件可怕的事。罗斯福曾经拒绝公开他从脊髓灰质炎康复后并不能走远路的事实。肯尼迪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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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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