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火烧乡政府续:村主任刺伤乡领导被批捕
摘 要:村主任火烧乡政府有了新进展,记者从河北承德县公安局昨日上午召开的新闻通报会获悉,该县刘杖子乡北台村村委会主任高井合已于1月18日被检方批捕。
1月19日上午11时,承德县公安局就1月15日发生的村主任火烧乡政府、刺伤向领导一案召开了案件通报会。
当地警方表示,“1·15”故意杀人防火案犯罪嫌疑人、时任刘杖子乡北台村主任的高井合,因涉嫌故意杀人、放火罪,已于1月18日被当地检察批准执行逮捕。
起因:动机源于一张 “白条”
1955年出生的高井合,于2009年担任刘杖子乡北台村主任。承德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增科介绍说,警方在审讯高井合后得知,他当上村主任后,认为村会计赵某某和村妇女主任蔡某某“不和自己一条心”,且他花费的很多“白条”,都因不符合财务报账管理要求,会计赵某某不予上报核销。这引起高井合的不满。高井合怀疑是赵某某和蔡某某背后串通造成的,因此与赵某某、蔡某某结怨,产生报复赵某某的想法。
据警方调查,1月15日上午,高井合到刘杖子乡农经站核销村里账目,农经站工作人员认为高井合提供的票据里有“白条”,要求高井合与村会计一起到乡里对账后核销。随后,高井合返回村里找到赵某某、蔡某某,约定下午到乡政府报账。高井合拿出家中的一剔肉刀,放在一个帆布袋子中,随后,他从自己的摩托车内抽出一些汽油,放入路边捡到的冰红茶瓶汽油(500毫升)内,想如果赵某某、蔡某某再妨碍报账,便杀死赵某某。
现场:报复不成迁怒乡领导
当地警方表示,15日13时10分许,高井合等三人来到刘杖子乡农经站。在确认票据过程中,又因其所带票据有“白条”,不符合财物报账管理,高井合与赵某某、蔡某某发生争执并撕打。在撕打过程中,高掏刀欲杀赵某某,被乡干部制止,将其推出办公室,并将门反锁,防止高井合闯入。高井合再次踹门试图闯入未果,情绪十分激动,认为乡干部同其村会计、妇女主任串通一气,见杀不了赵某某,遂将积怨迁怒于乡政府。
随后,高井合冲入政府乡长办公室,质问“我们村钱的事怎么办?”,乡长唐某某回答:“具体由农经站核销”。刚说一句话,高井合就一刀刺到乡长的面部,同时向乡长脸上泼洒汽油并点燃,见乡长面部着火跑出办公室后,高井合将剩余的汽油泼在办公椅上点燃。高井合走出乡长办公室又踹开乡党委书记的办公室,将书记王某扎伤。
因案发系中午,乡政府干部大部分下乡工作未归,乡长、书记刚下乡回来,均系个人在自己办公室中,高井合闯入二人屋中作案时未有旁人在场,导致其将乡长致伤后点燃乡长办公室,又窜至书记屋中作案。又因该乡办公室系一栋26间危旧砖木结构平房(500平米),顶棚串通,火势蔓延很快,造成房屋被烧毁。
警方:案发后3小时抓获凶手
1月15日下午13:29,承德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蔡某某打来的报警电话,随后,承德县警方按照县委、县政府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的原则迅速开展工作,抽调派出所、刑警、巡警防暴警、消防计56人赶赴现场,现场勘查、伤员救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同时展开。当日下午16:40许,警方在承唐高速承德市出口处,将犯罪嫌疑人高井合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高井合对其持刀故意杀人、放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月15日23时,高井合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被刑事拘留,1月18日经承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承德县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善后:已完成现场取证工作
警方在通报会上称,受害人王某(乡党委书记)经医院诊断,头顶部被刀划伤10厘米、右眉框刀划伤1厘米、左手虎口处肌腱损伤。受害人唐某某(乡长)经医院诊断,头部、面部、颈部、双手8%烧伤,颌面部软组织贯穿伤两处,左手刀刺伤2处。目前,伤者正在医院进行妥善治疗。
此前,案发现场提取的检验材料,已送至天津市消防科研所鉴定,1月18日晚,承德县警方获得检验结果,在唐某某所穿的衣服及办公室地面均检验出汽油的成分。现场清理及固定证据的工作基本完成,警方委托县物价部门对财产损失进行价格鉴证,预计春节前完成评估。
警方表示,目前,该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一些细节问题正在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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