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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华莱士快餐店发票无兑奖联 “试营业”一说不合法

http://www.e23.cn2012-01-31 13:49:59 济南日报

摘 要:济南市位于山大南路与二环东路路口的华莱士炸鸡汉堡山大南路店开具的定额发票没有兑奖联。店方表示,目前正在试营业中,从其他店里借来一些用过的发票,因此没有兑奖联。

  济南市民王先生(化名)今天致电党报热线反映,位于山大南路与二环东路路口的华莱士炸鸡汉堡山大南路店开具的定额发票没有兑奖联。店方表示,目前正在试营业中,还没有向税务部门购买发票,考虑到顾客有报销需求,从其他店里借来一些用过的发票,因此没有兑奖联。据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试营业”一说并不合法,商家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并取得相关证件之后才能开门营业,否则就是违规经营。

  据王先生介绍,他今天在该店消费17元,店员给他提供了面额为20元的定额发票,发票号为0445开头。他告诉记者,“我看到他们给的发票上明显有撕过的痕迹,兑奖联没有了,这不合规定。店员说只是为了报销的话,这种发票可以。但这样剥夺了我的发票抽奖权利,明显违规。现在发票中奖的几率很高,虽然常见的奖金是2元、10元、50元,不算多,但不让抽奖也是一种损失。”

  对此,该店员工表示,这家店刚刚开业,目前是在试营业,没有向税务部门申报购买发票。为了满足部分顾客发票报销的需求,暂时向其他分店借来部分发票。

  据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所谓“试营业”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方式,主要是经营者向消费者告知该营业场所刚开张,管理可能不周密、服务可能有欠缺、正在完善,但绝不是指可以不用交税或可以在没有办理相关证照的情况下先尝试营业。按照规定,所有没有证照的“试营业”都应该按无照经营处理,不交税也都应该按偷税漏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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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钰   网络编辑:张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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