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月酒驾撞死人后逃逸 被判有期徒刑4年半
摘 要:“陈明月案件”昨日在椒江法院二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明月有期徒刑4年6个月。法院认为,陈明月在投案途中被公安人员带离,并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应认定她为自首。

陈明月酒驾撞死人后逃逸 被判有期徒刑4年半
昨日二审时,审判长对辩护人一审时提出的多个疑问予以否决。辩护人指出,被告人陈明月在事发离开现场前有跪地求路人报警的情节,法院调查后认为,这与证人的证言相悖,说法不成立。
法院认为,陈明月交通肇事逃逸后,在他人劝说下,在投案途中被公安人员带离,并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应认定她为自首。
不过,法院慎重审查后认为,陈明月肇事后不履行抢救伤员、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法定义务而逃离,情节恶劣,虽构成自首,但不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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