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副总编杀妻案再审 律师称尸检不能做证据
摘 要:今天上午,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常林锋杀妻案再审开庭,常林锋的律师表示,将向法庭提出新观点:死者马某生前有过晕血等反应,不应排除突发性死亡的可能。
报社副总编杀妻案再审开庭
律师提出新观点死者生前曾有晕血等症警方未排除突发死亡
今天上午,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常林锋杀妻案再审开庭,常林锋的律师表示,将向法庭提出新观点:死者马某生前有过晕血等反应,不应排除突发性死亡的可能。
常林锋案发前是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其妻马某是中央财经大学教师。2007年5月16日凌晨,常林锋夫妇居住的中央财经大学家属楼楼道发生火灾,马某被发现死于火中。
警方经走访调查发现,事发前常林锋在外有情人,且夫妻间经常吵架,两人有一个患先天性自闭症的孩子。
尸检报告显示,马某死于被外力扼压颈部,又被放火焚尸。因认为常林锋有重大嫌疑,警方于2007年6月29日将其传唤,并监视其居住。2007年9月26日,常林锋被羁押,同年11月2日被批捕。
此案首次开庭时,常林锋坚称没杀人,但法院认可了他之前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最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常林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常林锋上诉后,称自己在公安预审期间曾遭到逼、诱、骗供。同时,常林锋的律师赵运恒也提出,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诱供获得的非法证据应依法排除。且尸检报告、现场勘验报告及火灾原因认定报告等均缺乏排他性,不能作为证据。
2011年4月14日,市高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此案被发回重审。
今天开庭前,赵运恒律师表示,常林锋回忆起妻子马某在生前曾有晕血等症状,但警方却没有排除马某突发性死亡等可能性。此次开庭,他们会将该观点向法庭提出。据了解,该案今天将不会当庭宣判。
相关新闻
- 专家:上海北京生活成本被指高过纽约系误解(2012-07-12)
- 女老总挪用百万公款做美容 自称相当于司级人员(2012-07-12)
- 砍死外籍男子的犯罪嫌疑人身份确认 有精神病史(2012-07-12)
- 北京一外籍男子被刺身亡 行凶男子迅速被控制(2012-07-12)
- 北京警方半个月清除两百余"黄窝" 抓获660多人(2012-07-12)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