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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打造“济南名士”

http://www.e23.cn2012-07-14 06:37:13济南日报

摘 要:为了加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市决定实施“泉城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打造“济南名士”。首批“泉城文化名家”、“泉城文化英才”、“泉城文化之星”推荐选拔工作今起展开。

 

  为了加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市决定实施“泉城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打造“济南名士”。首批“泉城文化名家”、“泉城文化英才”、“泉城文化之星”推荐选拔工作今起展开。

  “泉城文化名家”、“泉城文化英才”、“泉城文化之星”推荐选拔工作主要在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领域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各类人才必须具备政治坚定、品德优良、爱岗敬业和实绩突出的基本条件。被评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齐鲁文化英才”的人员不在“泉城文化英才”选拔范围;被评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齐鲁文化英才”、“齐鲁文化之星”的人员不在“泉城文化之星”选拔范围;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在以上各类人才选拔范围。

  其中,“泉城文化名家”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宣传文化领域杰出人才。每2年评选1次,每次选拔5人,培养期为2年。入选人员应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典型的代表性,获得国内广泛认可,具有较大社会影响,获得专业领域全国级权威奖项。“泉城文化英才”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批造诣较高、成绩显著、潜力较大的宣传文化领域优秀中青年人才。每2年评选1次,每次选拔10人,培养期2年。入选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内,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获得专业领域省级以上权威奖项。“泉城文化之星”着眼于培养一批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实绩突出的基层宣传文化人才,主要面向各县(市)区和城乡基层选拔。每2年评选1次,每次选拔20人,培养期为2年。入选人员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内,长期在一线工作,为基层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获得专业领域县级以上奖励、荣誉。

  据悉,“泉城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我市将安排专门资金,对“泉城文化名家”、“泉城文化英才”和“泉城文化之星”承担的重大课题、重大项目、重要演出,从事研究创造、技术研发、出版专著以及考察交流、进修培训等提供资助。原则上在2年的培养期内,“泉城文化名家”每人每年资助20000元,“泉城文化英才”每人每年资助10000元,“泉城文化之星”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市委宣传部建立“泉城文化人才”信息库,对入选人才进行宏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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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晓晖   网络编辑:张荫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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