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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行车队再次向国际自盟主席提出申诉

http://www.e23.cn2012-08-10 07:39:49新华网

摘 要: 针对中国队在女子团体竞速赛决赛中被判提前接力犯规、金牌变银牌一事,中国自行车领队潘志琛伦敦时间8日再次向国际自行车联盟主席帕·麦奎德致信申诉,称这次判罚是总裁判和裁判团无规可依的主观臆断,不符合团体竞速的规则,并再次要求国际自盟对判罚结果进行复议。

中国自行车队再次向国际自盟主席提出申诉

  针对中国队在女子团体竞速赛决赛中被判提前接力犯规、金牌变银牌一事,中国自行车领队潘志琛伦敦时间8日再次向国际自行车联盟主席帕·麦奎德致信申诉,称这次判罚是总裁判和裁判团无规可依的主观臆断,不符合团体竞速的规则,并再次要求国际自盟对判罚结果进行复议。

  在收到中国队的首次申诉后,国际自盟主席麦奎德6日给潘志琛写过一封回函,解释称,裁判团决定给中国队降级的原因是“第二名运动员还是在15米线前骑到了第一名运动员下面,这就被认为是换道”。但潘志琛在第二次申诉中以国际自盟颁布的团体竞速赛规则为据,不接受所谓的“换道犯规”。

  潘志琛指出,在国际自盟颁布的团体竞速赛规则中并没有关于换道的条款规定。他说:“关于团体竞速犯规共有3条规则3.2.153:1、第一圈运动员不能在15米线(终点线前15米)前打道。2、第一圈运动员不能在15米线(终点线后15米)后打道。3、两名运动员之间不能出现推挤。关于判罚犯规的条款规则是执行判罚的依据,规则中没有关于换道的具体规定,请问总裁判和裁判团是依据什么来判罚的?所以,关于换道的判罚依据是不存在的。而且中国队运动员在比赛中是严格执行这三条比赛规则的,没有违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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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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