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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保留群体性事件被毁大楼 直面“疮疤”

http://www.e23.cn2012-09-10 16:50:26长江日报

摘 要:距离“6·28”瓮安群体性事件已有4年时间,日新月异的瓮安县城已是“脱胎换骨、沧桑巨变”,昔日低矮破旧的木板房被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取代,可在县城中心,一处原本计划建设广场的土地,却至今保留着“残存的遗迹”没有开发。

贵州瓮安保留群体性事件被毁大楼 直面“疮疤”  

  被烧毁的县委大楼正门。

  据长江日报9月10日报道 距离“6·28”事件已有4年时间,日新月异的瓮安县城已是“脱胎换骨、沧桑巨变”,昔日低矮破旧的木板房被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取代,可在县城中心,一处原本计划建设广场的土地,却至今保留着“残存的遗迹”没有开发。

  4年前,贵州瓮安县城,一名女中学生意外溺水死亡引发了打、砸、抢、烧恶性群体事件,愤怒的人群、熊熊的烈火,彻底烧毁了曾经矗立在这里的县委大楼,震惊全国。

  无法抹去的“黑色记忆”

  大火,成为瓮安干部、群众无法抹去的“黑色记忆”;大火,更让瓮安的共产党人警醒!

  县委决定调整开发规划,将被毁的“县委大楼遗迹”保留,并在旁边建立“警示教育馆”,时刻警醒所有党员干部,“永远也不能忘记惨痛教训、一刻也不能丢弃根本宗旨!”

  “执政党最大的危险就是脱离群众。”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长、“6·28”事件后临危受命的县委书记龙长春尖锐地指出,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始终装在心里,印在脑子里。否则,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瓮安事件”后,县委、县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始终牢固树立“勿忘教训、民生至上、包容发展”的执政理念,抓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问需于民,公安干警也进村入户,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扎扎实实帮助人民群众排难解困,化解民怨,理顺情绪,凝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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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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