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网购不良习惯成维权“鸡肋”
摘 要:近日,记者在济南市工商局获悉,在对70多位消费者针对网络购物的调查中发现,有90.3%的消费者没有做好维权的准备就开始网购,诸于未读协议就成交等不良习惯成了维权“鸡肋”。
近日,记者在济南市工商局获悉,在对70多位消费者针对网络购物的调查中发现,有90.3%的消费者没有做好维权的准备就开始网购,诸于未读协议就成交等不良习惯成了维权“鸡肋”。
未读协议就成交 “霸王条款”打埋伏
被调查者中有58位消费者表示“从没有仔细阅读交易网站的会员协议等合同条款”,其中,还有37位消费者表示“很少仔细阅读商品或团购活动的细则”。急于购物、只顾看图的网购习惯,让一些网购霸王条款趁虚而入。
网购达人赵先生,就曾因“操作熟练”而吃亏。一次,他在某综合团购平台,找到一件超低折扣的品牌音响,点击“购买时”,页面跳转到一家团购网站的会员注册界面。眼看打折音响所剩不多,赵先生还没细看网站的会员协议,就提交资料完成付款。可音响到手,却发现外壳粗糙,有仿冒品嫌疑。赵先生按照一般团购网站的退货程序,首先联系购物网站,可对方却出示了“本网站不承担因货品质量和运输环节产生的相关责任”和“消费者应同活动发起人商定退款、退货事宜,本网站仅根据活动发起人要求予以执行”两项会员条款,换言之,赵先生只能联系经销商退款;但团购活动已经结束,商家面对退款要求十分冷淡。
济南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办公室王克主任介绍说,在网购时,消费者很少能认真阅读会员协议等合同条款,为了阻碍阅读,一些团购网站还故意使用冗长、复杂的会员协议。诸如“不经通知自行停止服务和取消订单”、“商品只换不退”、“网站承担责任不超过商品价值”等条款,都是常见的预设陷阱。而对于在济南本地网站发现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
细节不清忙付款 交易证据易遗失
在调查中,有17位消费者承认“经常仅根据商品图片来推断商品质量”。尽管有63位消费者能够经常性地保存同商家的网上对话,但其中仅有19位表示能按时保存每次购物的网页宣传内容。凭以往经验自行推断商品细节和遗漏交易证据的网购习惯,容易成为网上购物的拦路虎。
含糊的表述和经过特殊处理的图片,常令消费者陷入误区。市民柳女士在网上团购了一款可“三人分享”的三色蛋糕券,根据网站提供的“实物拍摄”图片显示,每个蛋糕都占满了常见的蛋糕用纸碟。可到实体店领取时,才发现比预想的尺寸小了至少三成。经过一番比对,柳女士发现图片是实物拍摄不假,但作为参照物的纸碟却是特制的“迷你款”,而商家又没有标明实际尺寸,因此她无法申请退款。
无独有偶,消费者段先生也在调查中反映了自己的遭遇。段先生在一家网络交易平台看中了一款“神火超亮户外手电”,便认为是知名品牌“神火”而付了款,可到手才发现疑似仿冒品。对此,店家事后称宣传语中的“神火”只是用来形容手电的亮度,并非手电品牌,而段先生向交易平台投诉,也因为证据不足被拒绝受理。
据王克介绍,盗用正品图片和利用文字游戏打擦边球来销售仿冒商品,以及利用拍摄角度和图片处理技术制造的视觉陷阱,常令消费者拿不到有利的维权证据。对此,他建议消费要向卖家详细询问商品细节,并长期保存“阿里旺旺”等通讯软件的对话记录。
到货长期不使用 要求退款已超期
尽管调查对象都能坚持当场验货,但其中近半数消费者表示,曾出现商品到货后一个月不曾使用的情况。网购商品长期闲置的习惯,很容易引发超出退换货期限而无法维权的尴尬境地。
济南网友“elva”是一位在制作并销售木质手串的淘宝店主,常常网购各类原材料。一次,她在一家网店发现了大量价格公道的花梨木边角料,便一次性订购50公斤,到货后还简单查验了木料质量和重量。可过了三个月,她想用这批原料制作手链时,却发现货箱底层夹杂了重量约有8公斤的不知名硬杂木。但由于超过了进货网店约定的退换货期限,又无法证明原始货品质量,她只能就此作罢。
针对网购商品因价格低廉引发消费者盲目消费的情况,王克建议消费者在网购大宗商品特别是散装、裸装食品时,一定要在交易网站规定的退换货期限前,试用或者食用,同时应注意适量购买、理性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