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臭水沟为邻3载 居民很受伤
摘 要:“好不容易住进楼房,却和臭水沟成了邻居,入住半年来就没敢开几次窗!”近日,家住纬二路泉城尚郡的张先生向本报反映,紧贴小区门口有一条几百米长的臭水沟,气味难闻不说,到了夏天蚊子满天飞,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开发商称只管臭水沟的一半,修复一半也不好看

泉城尚郡小区门前排水沟内垃圾遍布
“好不容易住进楼房,却和臭水沟成了邻居,入住半年来就没敢开几次窗!”近日,家住纬二路泉城尚郡的张先生向本报反映,紧贴小区门口有一条几百米长的臭水沟,气味难闻不说,到了夏天蚊子满天飞,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买房前开发商答应盖上臭水沟,到现在3年多了一直没动静。”张先生很是不满,对此,开发商山东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却称,不予修复的原因是“只占臭水沟50%的产权,开发商不能只盖上一半”。
业主犯愁 买房前开发商说盖上,买房后“忍臭”3年多
“2008年想买房时,我就对这条臭水沟不满,售楼小姐说这是条排灌沟,迟早会在上面铺板盖上,没想到这么久了一直没动静。”距离臭水沟不足10米,住在小区西南侧28号楼的张先生十分不满:“这条排灌沟穿过好几个小区,为啥别的小区都盖上了,我们这里就不行?”一位捂着口鼻经过的女士告诉记者,她住在7号楼,臭水沟就在家门口,这让她每天进出小区心情都很糟糕,“这里气味太难闻了,尤其到了夏天,蚊虫特别多,光是蚊子这一点就让人受不了。”她告诉记者,业主们已经向开放商反映过多次,但怎么协商都没有结果。
在网上,记者也发现了业主诸多抗议的声音:“泉城尚郡一条臭水沟很长很味,下大雨后满院是臭水,住户都够了。”
记者跑腿 黄绿色污水臭味喷鼻,漂满建筑生活垃圾
18日下午,记者刚到小区门口,一股刺鼻的腥臭味便扑面而来。只见一条约5米宽的臭水沟从小区西南角流出,向东绵延约300米后向北拐,最终在小区东北角铁栅栏外变成暗沟。
数百米长的臭水沟如一道“护城河”般包围小区,黄绿色的污水泛着泡沫,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水面上漂着塑料袋、烂树叶等杂物,成了一摊肮脏不堪的死水。
臭水沟另一侧是一些低矮平房,记者看到,不少墙面被写上了大大的“脏”字。
开发商说 “各占50%的产权,不能只盖一半”
臭水沟影响居住环境,开发商对此有何看法?随后,记者来到小区开发商山东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得知来意,办公室一位中年女士称,她知道这事,因为业主来反映过多次,排灌沟覆盖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主要是产权问题”。“排灌沟只有一半产权是我们的,另一半是县里的,县里的那一半我们没有资格动工。”她称测量土地时,明确了排灌沟产权一半属于开发商,一半归政府,“各占50%的产权,我们开发商总不能只盖上一半,盖一半留一半,那样不好操作也不好看。”
律师观点 可定性为欺诈,开发商应积极承担责任
“业主买房前,会综合考虑该小区的居住条件。如果当时没有销售人员盖上排灌沟的承诺,业主很可能不会选择在该小区买房。”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延冲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小区开发商迟迟没有践行承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开发商隐瞒该排灌沟的权属共有事实,对其无权单独处置的设施做出夸大承诺,从而诱导业主购买该小区的房产,该行为也可以定性为欺诈。”冯延冲说。
小区臭水沟问题该如何解决?冯延冲认为,鉴于该排灌沟的产权一半属于开发商,另一半属于政府的实际情况,该问题的解决应以协商解决为主,法律途径解决为辅。建议由业主代表或业主委员会、该小区所属的居委会牵头,联合小区开发商和该排灌沟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协商,由小区开发商和主管部门负责该排灌沟的覆盖工作。在协商过程中,开发商应积极作为,承担应有的责任,如果一味推脱,置广大业主的呼声于不顾,那业主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本报记者 隗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