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半年不停车需交70%费用
摘 要:2009年买了车位一直没用,今年买了车去办卡停车时,物业却通知要补交4年的管理费。相关律师称,如购买车位后,半年以上不停车的话,应及时与物业确认,停车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的70%收取,以减少损失。

福泰小区1号停车场内安装有摄像头,业主需要缴纳管理费。 记者姜萌 摄□记者 姜萌
2009年买了车位一直没用,今年买了车去办卡停车时,物业却通知要补交4年的管理费。家住福泰小区的柳女士对此很窝火。她屡次找到物业协商理论,最终物业答应减去部分费用。相关律师称,如购买车位后,半年以上不停车的话,应及时与物业确认,停车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的70%收取,以减少损失。
业主:车位买4年未停车却被索管理费
2009年,市民柳女士在福泰·新都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一直没买车的柳女士怕以后停车位涨价,便另外花了几万元购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今年,柳女士买车后去物业办卡打算在自家停车位上停车。但管理人员却告知她,要想办卡停车需要补交4年间欠下的1440元管理费。
“这4年间从来就没人跟我提过这个费用啊!”柳女士说。4年里,柳女士家的车位也时常有其他车辆停放,“这样的管理也让我们交费吗?就算我们交费,有车继续使用我们的车位停车,物业管不管?”柳女士对此提出质疑。她在和左邻右舍的交流中得知,收取车位管理费是2010年开始实施的,而补交车位管理费的规定则是近期才公布。
物业:收取管理费有法可依
福泰小区物业负责车位管理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车位售卖是开发商行为,物业收取的管理费用包括车库的照明和卫生。“车位管理费我们与业主另外有合同,这笔费用只针对有车位的居民收取,所以不包括在物业费内。虽然她这4年没有停车,但照明和卫生我们从来没有落下过。”王先生说。
王先生称,2012年7月济南市出台《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实施时间为2012年8月1日起。其中明确了停车服务费作为一项单独费用可依法收取。福泰小区物业按照1天1元的标准收取管理费,“按年交的话算360元,这个费用比较合理。”王先生说,按照规定,若车位购买半年内未停车,物业可不收取费用,若超过半年,则按照管理费的七成收取。
“这位业主来找我们协商过很多次,最后我们决定按50%收取,她只需要交720元即可。价格没有再让步的余地了。”王先生说,对于柳女士提出的其他车辆占用车位的问题,他可与占位车主协商,让他为柳女士腾出车位。但对于柳女士提出的近期才提出的补交车位管理费的说法,王先生的回应是,物业是按照购买车位合同的时间收取费用。
律师:双方最好协商解决
山东省洞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庆介绍,普通住宅前期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合同约定。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根据物业服务的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标准为每月35-38.5元。柳女士2009年购买车库,“如她能提供证据证明,物业直至2012年8月1日前,都没有提出过补交管理费的规定,那么缴费起码应从2012年8月1日后缴纳。由于之前没有缴费标准,故而不应补交之前的费用。”张庆说。
与此同时,物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业主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提醒市民,如购买车位后,半年以上不停车的话,应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停车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的70%收取,以减少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