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他人简介虚夸规模2000倍 企业网上“吹牛”被处罚
摘 要: 为招揽业务,使用其他企业的简介,将自身规模虚夸百倍在网上“吹牛”。日前,这样一家投机取巧的企业被济南市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此,工商人员建议,网上寻觅商业合作,最好先到工商部门核实真实信息。
为招揽业务,使用其他企业的简介,将自身规模虚夸百倍在网上“吹牛”。日前,这样一家投机取巧的企业被济南市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此,工商人员建议,网上寻觅商业合作,最好先到工商部门核实真实信息。
日前,济南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在进行网上巡查时,发现辖区一家从事环保产业的“大型集团”较为可疑。在宣传网页上,该公司宣称位于济南市,“总资产1.2亿元、年产值2亿元,拥有员工2000余人、占地10.25万平方米,”拥有8个子公司和多种资质。但通过调取登记注册情况,工商人员发现所谓的8家“子公司”都位于其他地市,而其真正的母公司官方网站的企业简介,竟同济南这家企业完全一致。
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对济南市这家企业的办公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经询问,该企业负责人承认,由于自己的企业字号同对方企业部分相似,便直接复制了对方的企业简介用于宣传。通过核实该公司的资产情况,证实其资产总额仅有37万余元、固定员工3人、年产值10余万元,宣传内容比实际情况分别夸大300倍到2000倍。最终,该公司因其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据工商人员介绍,一些商业信息平台对信息发布者审查不严,为企业的虚假宣传提供了便利。对此,建议企业或个人在网上寻觅商业合作伙伴时,最好通过企业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核实企业真实的登记注册情况。
法律链接: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