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学生深圳打工续:不想回家 打工可以吃肉
摘 要: 近日有媒体报道,深圳一家电子厂被举报涉嫌非法使用数十名童工,其中大部分是来自四川凉山十多岁的小学女生,也有少部分男生。这些"童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固定工资仅2000元。
的,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的法律法规,来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川省社科院胡光伟教授认为,我们应该从市场供求关系角度来看待童工现象。
胡光伟:一方面,企业里边需要廉价的童工,他本身有一个需求。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进的话,那些比较贫困的家庭,他也有这么一个需求。家里面太贫困了,家长就让自己小孩出去多多少少的话可能挣一点钱回来,就形成了这么一个市场的关系。
也就是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即便用人企业单位需求层面被限制住了,但童工和其家庭本身,可能才是解决童工现象更重要的层面。
胡光伟:这个孩子被解救回去了以后,上学上不了,比如说插班又插不了,还有诸多的实际的问题。他在家里游荡之后,他还是想到,不如出去挣钱了。从这个角度来讲,一方面我们要打击。另外一方面,可能我们发展当地的经济,这个是比较长久,不是立竿见影的。另外一个方面,我还觉得在学校、共青团、妇联还有社区这一块基层的组织的话可能要想一些办法,因地制宜的制定一些比较好的办法让这些孩子能够留下来。所以,总的来看应该它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就是如果我们单单只是去解救了,解救后续的工作不管的话,孩子很可能又得流散出去了。
邱宝昌律师表示,目前,有关童工后续安置等方面的法律或地方性法规、政策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邱宝昌:我认为要制定法律法规或者地方性的政策,要对这些贫困家庭在经济方面要予以照顾。做童工可能是经济原因,要针对不同的原因,予以经济上的帮助。或者疏导,做相关的工作,使这些孩子愿意去学校上学,家庭有这个能力让孩子上学。
孩子们因读不起书,家庭贫困,使得外出打工成了他们不得不做的选择。简单地把涉嫌"童工"送回家乡,政府相关部门只是做到了第一步。如何避免童工问题陷入周而复始的困局,如何保障所有孩子,尤其是贫困地区孩子的义务教育权利,还需要有关部门更多的智慧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