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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居民医保与新农合3月“并轨”

http://www.e23.cn2014-02-21 15:08:55舜网

    摘  要:记者20日从济南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南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启动,到今年3月底,新农合基金、档案等由卫生部门移交市人社局,新农合与城居保的并轨也将逐步展开。

  记者20日从济南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南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启动,到今年3月底,新农合基金、档案等由卫生部门移交市人社局,新农合与城居保的并轨也将逐步展开。

  据悉,2月底前,济南市新农合将完成职能、机构编制、人员的移交。以2013年11月22日为时间节点,各县(市)区 和乡镇(街道)从事新农合工作的在编和聘用人员,以及市新农合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划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此同时,将新农合管理职能、机构编制一并划转。原社区(村)、乡镇医院(卫生院)等从事新农合工作人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和管理下,继续履行原承担的新农合收支结算等工作职责。

  对于城乡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并轨,根据安排,新农合基金也将于2014年3月上旬前完成基金移交。市、县(市)区卫生部门及相关单位将新农合基金档案资料、基金报表和基金历年结余、基金财务数据软件等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含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合并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移交期内暂时实行统一专户管理、分账核算。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市卫生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完成新农合参保人员信息数据移交工作。各级卫生部门按要求积极做好软件系统、网络系统、硬件系统以切换及数据移交等工作。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开发建设过程中,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要继续为新农合制度运行提供信息网络支持,并在基层医疗服务平台为新农合及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留数据接口,保障基层医疗机构顺利实施联网结算。

  延伸阅读

  济南市新农合工作于2003年在平阴县启动试点,2007年实现有农业人口县(市)区全覆盖。截至2013年底,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 325.13万人,保持应参尽参;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人均400元;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普遍提高到50%,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75%以上,实际住院补偿比51.51%,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以上;2013年度新农合补偿支出12.57亿元,基金使用率为110.46%,补偿人次816余万,参合农民受益率达到251%。

  保障病种达到20种,实行新农合和商业保险双重补偿,同时在全省实现一站式即时接报,大病保险受益率、实际补偿比等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截至2013年底,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36136人次,补偿支出25431.60万元,大病保险补偿支出5854.08万元,新农合与大病保险总补偿比达到69.87%。

作者:李昆壕   网络编辑:高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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