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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泉城路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动真格 乱放自行车拖走

http://www.e23.cn2014-03-11 06:21:12 济南日报

摘 要: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将被移走,取车的时候将会被罚款10元。从今天开始,泉城路管委会联合历下交警、历下公安分局泉城路派出所,对泉城路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济南:泉城路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动真格 乱放自行车拖走

  昨天,历下交警大队民警将写有“历下交警暂扣车辆标志”的卡片贴在违法乱停的非机动车车座上,随后对每一辆车拍照取证。(本报记者 崔健 摄)

  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韩磊 实习生侯月)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将被移走,取车的时候将会被罚款10元。从今天开始,泉城路管委会联合历下交警、历下公安分局泉城路派出所,对泉城路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据了解,今天泉城路共清理车辆63辆,其中摩托车5辆、非机动车58辆。民警提醒,今后前往泉城路的非机动车主,应将车辆停放在10处非机动车专用停车场内。停车场由专人负责看管,标志上有字母P和自行车示意图。

  相关负责人介绍,车主到泉城路管委会城市管理监察中队办理取车手续时,要带车钥匙和身份证,通过观看照片确认自己的车辆,然后到停车场按照编号领车。依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将被当场处10元罚款。领取摩托车的群众还要携带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

  扣车步骤

  车主乱停乱放电动车、自行车等

  交警将写有“历下交警暂扣车辆标志”的卡片贴在违法乱停的非机动车车座上,随后对每一辆车进行拍照取证

  联合整治组将违法停放的非机动车拖到指定的停车场,并用粉笔在这些非机动车违法停放地写上处理非法停放车辆联系电话

  取车程序

  车主携带车钥匙和身份证(领取摩托车还要携带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到泉城路管委会城市管理监察中队

  通过观看照片确认自己的车辆

  到停车场按照编号领车,并接受10元罚款

原标题:乱放自行车,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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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胡亚喃   值班主任:胡亚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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