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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子救落水同伴溺亡 母亲申请见义勇为称号遭拒

http://www.e23.cn2014-04-06 18:01:45 武汉晚报

摘 要: 昨天是清明节,江夏区郑店街青莲庵村46岁的吴珍桂心如刀绞,幸福山公墓上一座新墓上贴着她独子的照片,儿子黄康的生命永远定格在18岁。

救的义务。通俗地讲,如果是路过救了不认识的人才算见义勇为。

  “危急之下,孩子下水救人,还献出了年轻的生命,难道就不能得到个荣誉称号吗?”吴珍桂还是不能理解。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这位负责人说,舍己救人确实应该受到褒奖,但根据现有法规,黄康的行为不在见义勇为的范围,可以从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等方面按相关标准,申报其他荣誉。

  湖北大学教授、法律系主任陈小燕说,从一般人的感情来讲,小伙子的举动应该是见义勇为,但从法律条款看,又不符合申请标准,这种情况只能情感服从法律,但是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对这个家庭的人道主义安抚。

  好友为黄康点亮QQ

  昨天,记者登录黄康的QQ空间,发现上面有好多怀念他的留言,在朋友眼中“他很仗义”,一直喜欢帮助别人,所以朋友很多。他出事后许多朋友给他留言,“幸福女人”说,别人都说时间可以让人淡忘,我觉得时间会增加我的思念之情。

  还有这样一条留言:“我是黄康的朋友何辉,以后我会经常登他的QQ,点亮他的头像,别问我怎么知道他密码。”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何辉,他是黄康的高中同学,他说:“黄康性格很好,很开朗,跟我什么话都说,他QQ密码都会告诉我。他出事后我时常用他的号说话,想让大家不要忘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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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胡亚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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