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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摘 要: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2月1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的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明电[2014]7号)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无证和证照不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2月1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的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明电[2014]7号)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无证和证照不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是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举措之一,省、市政府高度重视。5月19日,郭树清省长在省政府安委办报送的《关于全省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从这段时间的调度摸底,自查自纠来看,问题和隐患确实不少,继续按计划推进下去,还会有新的发现,必须坚持边查边改、立说立行。从近期威海、东营、青岛等地发生的事故来看,无不与违章违规相关,还有不少企业、机构及关键人员缺乏资质。问题在于过去的检查中发现得不多、不及时。要认真汲取教训,把工作做得更实”。5月22日,邓向阳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郭树清省长对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对我们前段的检查工作给予了肯定,也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尤其在检查的‘严’和‘细’上作文章,真正把检查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5月30日,苏树伟副市长作出批示,要求我市抓好对郭树清省长和邓向阳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郭树清省长、邓向阳副省长和苏树伟副市长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认清开展资质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一是尽快向本地区、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一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梳理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深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深挖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对应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实效。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部门的资质管理责任,一手抓好资质审查发放(许可)工作,一手抓好无资质单位和无资格人员的排查整改工作。四是要在“严”和“细”上下功夫,坚持边查边改,严厉查处缺少相应资质、非法违法施工、安装和生产经营等违章违规行为。对缺少资质或证照不全的企业单位,要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证照,到8月份仍然没有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证照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个一律”的要求,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五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地区和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督查,对资质检查行动迟缓、问题严重、事故频发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要重点督办,确保资质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济南市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