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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安排部署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2014-06-12 15:50:39 来源: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作者: 责任编辑:曹乐平

摘 要:长清区安监局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时向各街道安办和各有关企业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的通知》下发后,长清区安监局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时向各街道安办和各有关企业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街镇安办按照国家和省、市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及时将文件精神转发至相关工贸企业,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主体责任,结合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建立管理台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长效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