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集中整治民办培训机构擅自办学 严重者将被取缔
摘 要: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自7月28日至9月17日,济南市教育局和济南市民政局共同在全市对擅自办学行为进行为期50天的联合专项整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舜网讯 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自7月28日至9月17日,济南市教育局和济南市民政局共同在全市对擅自办学行为进行为期50天的联合专项整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集中整治的机构范围包括经教育部门许可、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擅自举办的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经教育部门许可、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教学点;经教育部门许可、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未经教育部门办理变更许可、民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擅自超许可范围实施的各类办学行为。
本次联合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教育牵头、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配合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在整治过程中,将引导违法办学者主动转移到依法办学的轨道上来,对按本通知和县(市)区整改要求及时进行主动整改者,可不予处罚。对不及时进行整改和拒不整改者,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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