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与企业六比四承担宏观税负 人均税负6088元
摘 要: 近日,原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中国宏观税负达到44%”的言论在互联网上激起热议。之后又有“统计称今年全国人均宏观税负6338元、北京超2万居首”的新闻。
,综合当前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2014年1~6月,我国GDP总量为269044亿元。2014年1~6月,我国广义的政府收入为97771.6亿元。具体构成如下:税收收入63999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6253亿元);非税收入1036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可计入税负部分为4839亿元(同期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2596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129亿元,两者相减后为4839亿元)。另外据人社部发布的公告,2014年1~4月,所有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为12196.4亿元,按简单平均法,推算1~6月份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为18294.6亿元。以上四项共计97771.6亿元。
其中,企业承担的税负(企业所得税)为16253亿元,余者均为居民承担,为81518.6亿元。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数据,2014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025元,此数字乘以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13.39亿,为134234.75亿元。此数据可近似用作“劳动者报酬”。
最后,我们据此可计算出我国宏观税负及其分布情况
宏观税负=政府收入/GDP×100%=(74638+4839+18294.6)/ 269044×100%=36.34%
其中:居民承担的宏观税负=居民所承担的税收/同期劳动者报酬×100%=81518.6/134234.75×100%=60.72%
企业承担的宏观税负=1-60.72%=39.28%。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主要采用的是按支出法核算的GDP,没有收入法中可表现企业收入三部分(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的相关数据,但可倒推获得。
换一种说法,在占我国GDP达36.34%的宏观税负中,其中相当于22.06% GDP的部分是由居民承担的,另外14.28% GDP的部分由企业承担。
我们的简要结论是,第一,2014年上半年,我国宏观税负已达到36.34%。坦率地讲,这个数字不低。
第二,总体而言,宏观税负中,居民和企业承担比约为6∶4。即:宏观税负中的60.72%由居民承担,39.28%由企业承担,这一分布合不合理,还需要进一步仔细讨论。
第三,换一种说法,在相当于我国GDP 36.34%的宏观税负中,其中22.06% GDP部分是居民宏观税负,另外14.28% GDP部分是企业宏观税负。
第四,也可在以上计算基础上得出一个修正后的人均税负6088.02元,但这同近年来的平均房价、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收入一样,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