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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20装探头对接交警部门 不避让将受罚

2014-08-25 07:53:09 来源: 青岛早报 作者: 责任编辑:曹乐平

摘 要:随着车越来越多,120救护车在行驶途中受阻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昨日,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政府相关部门拨付专项资金对市区60辆救护车安装行车记录仪等监控设备,目前已安装46套,年内计划60辆救护车全部安装上。据市急救中心统计,上下班高峰时救护车受阻率达95%,目前市急救中心正在与交警支队进行接洽,以后不避让救护车将会由急救中心提供视频数据,交警部门采取处罚、教育等措施。

  不避让救护车将被处罚

  “我们正与市交警支队接洽,对不避让救护车行为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教育。”盛学歧介绍说,目前还在接洽一些细节问题。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对避让行为有明文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而有条件避让却没有避让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要是社会车辆为了避让救护车交通违法被抓拍怎么办?”对此,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说,避让救护车是一项善举,绝对不应让避让救护车的人受罚,目前具体的操作措施还在和交警部门协商,但是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认为,最起码的工作程序应该是,社会车辆司机避让救护车后认为自己违章被抓拍了,一定要记住救护车的车牌号、时间、地点,120急救中心将会提供救护车上的视频资料,交警部门也会调用路口的监控视频,即便没有路口监控,救护车上拍下的监控视频上也有详细的GPS信息,可以作为证据,让交警部门撤销有关违法记录。

  提醒

  避让救护车也有讲究

  救护车在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道路上通行时,会优先选择公交车专用道通行,在未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道路上通行时,会优先选择最右侧车道通行,在胶宁高架路等城市快速路通行时,会优先选择骑压两排车道中间的分道线通行。

  “当社会车辆遇到急救警笛时,应该就近寻找避让的路径。”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对于避让救护车提出了一些意见,比如在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道路上通行时,靠近救护车的原公交车专用道内通行的车辆,应选择就近路口右转或向最右侧减速慢行、停车让行;在未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道路上通行时,靠近救护车的正前方车辆应选择就近路口右转,或视情向左和最右侧减速慢行、停车让行;靠近救护车的左侧和左前方的车辆应向左侧减速慢行、停车让行,以备救护车前方车辆向左避让;在胶宁高架路等城市快速路通行时,靠近救护车前方两排车道的车辆应分别向最左右两侧靠边减速慢行、停车让行,露出最中间的分道线让救护车先行,其他相邻车道车辆应主动减速慢行;路口遇红灯时,已进入路口的其他方向来车应主动避让,未进入路口的其他方向来车不得进入路口,同向停车等候信号的车辆即救护车正前方车辆应右转或向左让行。

  ●事件

  不避让救护车接到罚单

  今年7月14日下午,镇江交警部门现场开出不按规定避让救护车首张罚单,当事司机被处罚200元、记3分。当时,120救护车拉着病人前往医院时,前方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占据着东西向的中间一股车道,急救车驾驶人多次鸣笛示意马自达轿车让行,且该车右侧一股车道车辆较少,完全具备让行条件。但马自达轿车驾驶人一点没有避让,仍然悠闲地开在120急救车前面。民警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轿车违法的全过程后,加速超越轿车,并示意轿车驾驶人靠边停下。“马自达”轿车驾驶人下车后,称自己看到了急救车,也听到了急救车鸣笛,但认为急救车可以越过中心双黄线,反道超车,自己没有必要避让,交警人员指出其违法的严重性,并出示相关视频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200元、记3分。

  ●延伸

  年内增4个急救站点

据市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年内将依托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的医疗机构增设4个急救站。新增的4个急救站点建成后,我市市内三区加崂山区将共有26个急救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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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岛120装探头对接交警部门 不避让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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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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