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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现业主“弃房断供”现象 近半弃房者下落不明

2014-09-28 08:12:30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责任编辑:赵艳娟

摘 要: “弃房断供”,是指贷款购房者停止房屋按揭,放弃该房屋的行为。最近,“弃房断供”一词频频见诸报端,浙江杭州、福建宁德、广东广州等地都出现了弃房断供现象,而同样的现象在苏州城区也不少见。

楼处前排队抢房的现象。其中一部分购房者随意性较大,缺乏长远规划和风险意识,对自身还款能力没有正确评估,一旦遭遇变故,脆弱的履约能力极易丧失,无法承受巨额贷款,最终会陷入房产被拍卖的尴尬境地。

  “弃房断供表面看来,有人愿意亏损首付和已经支付过的利息,并搭上维护了多年的‘信用’,就一了百了。但断供不仅是信用问题,还涉及违约责任。弃房也不代表法律责任可以中止履行。”金法官说。

  在房贷纠纷中,最不应该也最常发生的就是借款人疏忽大意导致逾期还款的情况。金法官就审理过不少这样的案子。李先生和江女士是一对80后小两口,前几年向银行贷款购置了房子。两人心情好时,会及时向银行还贷,但两人一吵架,就谁也不去银行还贷了。

  今年3月,小两口的银行逾期还款记录达到了十几次之多。银行只得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贷款合同,并要求小两口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逾期还款的利息及相关费用。这下,小两口才紧张起来,赶紧支付了拖欠的款项以及罚息,借款合同才得以继续履行。

  “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累计超过一定次数,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要借款人立刻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而且还要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这就意味着借款人的房子可能要被拍卖用以清偿。”金法官说,即使银行没有选择解除合同,逾期还贷对个人信用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个人的逾期还款记录将被记入征信系统,从而影响个人信用。

  金法官认为,断供现象频发,也反映出不少购房者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觉得,断供以后,“大不了房子我不要了,银行爱怎么着怎么着”。其实不然。从“断供弃房”案例看,不管是“供不起”还是“甩包袱”,结果都是损失惨重。不仅房子没了,首付、月供也付之东流。如果房子抵掉还不足以支付银行贷款的话,还会在个人信用记录中留下污点,对个人未来生活及商业活动将产生诸多障碍,以后再办理贷款甚至信用卡,都将不被批准。

  连线律师

  断供不能免除还款责任

  苏州一位有着多年房地产业诉讼经历的刘律师透露,一直以来都存在房贷断供的情况,自己此前就代理过多个此类案件,大多是因为业主无力支付才会出现断供。

  刘律师称,业主以断供来应对房价下跌存在严重的认识误区。个人买房时和银行签订的合同,首先是借款合同,同时还会与银行签订房产抵押合同,千万不能看自己房子已经资不抵债就选择断供。

  “从法律角度分析,断供对借款人是非常不利的,因为它并不能免除债务人的还款责任。如果债务人不按期还款,无论是出于哪一种原因的断供,银行都有可能宣布借款合同到期,要求债务人偿还全部贷款。”刘律师说。

  此外,不论房价如何变化,个人对银行的借款合同总是存在的。如果业主断供,银行起诉业主,基本上百分之百胜诉。银行首先是拍卖抵押的房产,一般拍卖价会比市场价格低10%以上。相关的违约金、罚息、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都由业主支付。

  “拍卖完后,房子可能一半的钱没有了。银行还会拿着法院的判决,四处寻找业主的其他财产,业主的工资、存款等都可能会被银行划走。此外,法院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会终身有效,也就是说业主得一辈子担心银行会来追债。因此,正常人千万别断供。”刘律师说。

  法官支招

  购房者放贷者都应谨慎

  金法官认为,面对断供频发现象,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放贷人,都应理性而为之。为此,金法官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减少断供现象的发生。

从实际情况看,很多银行给购房者的评估过程中,往往面临打分不严、评估值注水的情况。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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