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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2014-11-28 16:22:10 来源: 红网 作者: 责任编辑:田艳敏

摘 要:11月25日,湘乡市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大剑作题为《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主题讲座。湘乡市委书记胡海军主持学习活动并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副市长周赏玲作动员报告。

  11月25日,湘乡市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大剑作题为《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主题讲座。湘乡市委书记胡海军主持学习活动并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副市长周赏玲作动员报告。

  讲座中,李大剑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论述,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通过安全生产工作案例,从国家战略高度到地方责任落实等,阐述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的极端重要性。并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过程、主要特点、解决的重点问题等方面,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强调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轨道。

  李大剑指出,安全是相对的,要依法守规,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依法治国,更需要依法治安。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红线意识,推进工作改革创新,构建长效机制,重担当、抓落实、常排查,严肃追责问责,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胡海军主持学习活动并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他指出,一要统一目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委会的工作要求,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二要统一思想。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迅速安排部署。三要统一行动。要严格查处,全市各单位要组织专家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要严格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治;要严格处罚,对所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要严格问责,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一律实行免职处理。

  周赏玲作动员报告。报告指出,一要认清形势,正确摆位重安全,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危机感与紧迫感;二要依法治安,吃透法律懂安全,深化认识,多措并举,强化培训;三要狠抓当前,攻坚克难保安全,厘清各方责任,逐级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深化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攻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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