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领导回复教师绩效工资:不存在推迟半年发放问题
摘 要:近日,一名安徽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质疑太和县绩效工资推迟半年发放。对此,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答复称,太和县教师绩效工资是经太和县人社局年度考核后发放,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者不发放。因年度考核是在第二年3月份进行,所以绩效工资在第二年5月份前后发放,不存在推迟半年发放问题。
,到底什么时间能够安置,让我们不再居无定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2月20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安庆市迎江区渡江路的拆迁户何时安置的问题,迎江区委已安排迎江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曙光路、人民路东段及周边地块一级开发整理项目于2010年12月征迁结束,协议约定还房时间为2013年10月,过渡期为36个月。市政府明确原大桥东边和西边拆迁户全部在大桥西边还建房中安置,由市还建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设。根据征迁协议的约定,逾期过渡费已按2倍予以支付,并定期按时发放。该还建房于2013年3月动工建设,主体工程于2014年4月封顶,目前正在加紧小区附属工程建设,待工程建设完工并交付迎江区后,将立即组织实施安置。
【网民留言】
您好:张书记。 我是明光市普通党员。向您反映如下土地的问题: 这块土地位于明光市健康巷东侧,台联浴池北侧,上海国生房地产开发地南侧,于2011年5月11日,明国土资房行(决)字【2011】第009号文件:没收此土地,此地约300平方。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和政府反映,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都没有查处!1、这块土地非法买卖无人问! 2、这块土地非法乱搭乱建无人问! 3、我们位于这块土地北侧搭建的简易房,由于明光创建文明城市,我们听从政府号召都拆除了,作为菜市。难道这块土地就不能作为菜市或停车场?为什么政府不拆除呢? 以上三个问题由于政府职能单位不作为而造成的,现在天天讲作风,我不知道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作风在哪里?。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14年12月22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明光市健康巷非法乱搭乱建的问题,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明光市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关于反映“明光市健康巷非法乱搭乱建”的问题。该地块位于明光市健康巷东北处面积为208㎡的土地,现被居民张利娟非法占用,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建有2间简易房约40㎡,且院内存放有大量收购的废旧物品。 2、关于反映“这块土地非法买卖和非法乱搭乱建无人问”问题。经调查,2010年6月,明光街道原工农村加工组部分村民将该块土地以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居民张利娟,同年12月,明光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该宗土地展开调查。2011年5月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张利娟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张利娟在非法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208㎡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于当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明国土资房行(决)字[2011]第009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已签收。2011年10月,市国土资源局向市财政局递交了《非法财物移交书》。2011年11月,市财政局《关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非法财物移交书”接收的通知》(财办〔2011〕183号文件)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进行反馈,确认该地块建筑物已收归国有。因考虑张利娟无其它住房等实际困难,处罚至今未强制要求张利娟搬出。期间,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巡查,未发现该土地新增违建。 3、关于反映“这块土地为什么不能作为菜市场或停车场”的问题。鉴于,周边环境等综合因素,明光市已选择邻近地块做为菜市场,目前菜市场正在施工中。网友反映的地块暂不具备菜市场建设条件。关于该地块做为停车场的问题,需规划、国土等部门论证后,确定该地块用途。 二、情况处置 明光市委市政府已责成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城管执法局和明光街道配合,做好张利娟思想工作,要求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