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2015年工资调整方案《国办发2015 3号》数据解读 中央某部委正局级干部1月份工资上涨1800元
摘 要:昨天上午,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回应记者提问。1月14日,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实现并轨。发布会上,胡晓义明确,改革后绝大多数人缴费之后收入不降低,还可以略有增加。
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他介绍,为此政府已出台系列政策,如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延交个人所得税,即是积极的信号。
胡晓义介绍,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在职职工3000多万人,退休人员1500多万。改革后,既要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筹资,又要保证已经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资金的需求量确实很大。他同时还表示,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目前财务安排好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上不存在问题。
改革后待遇是否会降低?
绝大多数收入不会降低 还可略有增加
胡晓义昨天明确,根据前期大量测算、论证,改革推行后,绝大多数人缴费之后收入不降低,还可以略有增加。他指出,这待遇水平不会降低,包括两点,一是退休待遇不会降低,二是在职机关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现时收入不会减少。
“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地有所提升,这是政策考虑的基点。”胡晓义介绍,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制度模式和待遇确定机制两方面的改变。
制度模式改革,由单位保障模式即单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员,改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每个单位不管人多人少,都按照同样标准交钱,然后形成一个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待遇;待遇确定机制,原有办法以退休前一月的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同时考虑按工作年限分档,十年一档进行区分,分档较粗,21年和29年没有区别。改革后,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计算,缴费越长待遇越高,缴费水平越高,待遇越高。
《决定》明确“老人老办法”,胡晓义解释,即改革前退休的人以前发多少钱以后还发多少钱,不会改变,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将来养老金调整的时候,改革前的“老人”养老金也会跟着调整。另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老人,不再由本单位自己来直接发养老金,而改成社会化发放。
他指出,过渡期内实行原来的计发办法和现在的计发办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另外,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随在职职工涨工资相应增长,以后不管工资是否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都要统筹考虑养老金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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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双轨制”?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接受中国网访谈时介绍,“双轨制”是一个通俗的说法,过去我们长期实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按照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延续下来的退休保障制度来享受相应的退休费待遇,也就是说他(她)退休时,根据他(她)在退休时的工资水平,按照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退休费标准,通常是按照他(她)过去工资的70%—90%左右来发放的,所以它的保障水平是比较高的。
企业职工是改革开放之后逐步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原则建立的保险制度,需要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在他退休时按照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来计发待遇。而这种待遇的计发,按照制度设计,不会超过过去本人工资的60%,所以它的替代率水平,就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保障制度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待遇差,虽然一直在发展,但两者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导致企业职工和员工的不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