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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求教纪委:女儿结婚怎么办婚宴才不违纪

2015-05-01 07:46:4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申冉 通讯员 吴德 谢绍水 责任编辑:赵艳娟

摘 要:“我家女儿快结婚了。怎么样办婚宴才不至于违纪?你们帮我出个主意。”一通来自一位副局长的苦恼电话,让南京纪委率全国之先推出首部专题解读“八项规定”的动漫片,以“案例重现+党纪解读”形式,对官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常遇到的5个违纪“高发点”的纪律“边界”进行了清晰“标注”。

  四大违纪“警戒线” “老石说纪”为你点迷津

  “儿子快结婚了,婚宴办不办?怎么样办婚宴,才不违规?”

  “工作推进遇上难题,外地有破解高招,要不要去学习学习?怎样安排才不算‘公款旅游’?”

  “为完成市里安排的重大任务,单位上上下下“白加黑”、“5加2”干了大半年。要不要发点福利慰劳慰劳大家?这算不算违纪?……

  这是党员干部们工作、生活中经常遇到、却又“吃不准“的“挠头事”。“作为全国首部专题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动漫片,《老石说纪》对这些问题给予了权威而清晰的解读!”孔祥林告诉记者。

  焦点一:党员干部操办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怎样办不违规?

  【老石说纪】是否“违规”,关键看是否踩了这两条“红线”:是否大操大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是否借机敛财,有没有“接受有管理、服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如何界定‘大操大办’?这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习俗来综合考虑,看是否明显超出当地正常消费水平和规模。”《老石说纪》这样解读。

  焦点二:外出考察,如何安排才不算“公款旅游”?

  【老石说纪】因工作开展的正常公务考察学习,是政策和纪律都允许的。但要把握以下几点:1、公务考察要有正当必要的事由。2、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正常公务活动要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备案。3、考察期间,不得进行与公务考察学习无关的活动,更不能借考察之机游山玩水。

  焦点三:哪些职工福利可以发?应该怎么发?

  【老石说纪】在法定范围内享受福利,是职工的正当权利。但是,要注意:1、要有合法合规的开支渠道。关于福利费,有关部门有专门的制度规定。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支出是允许的,但是不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更不能变通从下属单位违规列支相关费用。

  2、不能把福利“隐身”在其他费用中。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以年终奖、出勤奖等各种名义发放福利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单位为掩盖其“明停实发”行为,巧立各种名目,或采取假借购买食品、办公用品等方式为干部职工谋福利。这些都是不允许的。

  图为南京党员干部正在观看动漫片《老石说纪》。 申冉 摄

  3、严禁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和电子礼品卡,不得用工会资金购买购物卡券、搞请客送礼活动。“最近,根据全国和我省总工会相关规定,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向每位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全年累计不超过1000元实物。”《老石说纪》这样解读。

  焦点四:机关工作人员的津补贴,一律不准发吗?

  【老石说纪】发放“工作津补贴”,需要把握两条:1、不能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根据公务员“阳光工资”、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国企人员薪酬管理等规定,对公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都有明确范围和规定,除此之外发放的津贴补贴等都属于违规。

  2、不能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中央纪委、中组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07年1月起,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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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副局长求教纪委:女儿结婚怎么办婚宴才不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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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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