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淘汰4595辆营运黄标车 30日内不报废将注销证件
摘 要:今天记者从济南市交通局获悉,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凡在济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了道路运输证的营运黄标车主,自6月23日起公告30日内,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和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今天记者从济南市交通局获悉,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凡在济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了道路运输证的营运黄标车主,自6月23日起公告30日内,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和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据了解,此次淘汰报废共涉及4595辆黄标车,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报废手续的予以注销道路运输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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